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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淡淡山岳天找到的 似乎沒有很多人看過這篇~ ※ 本文轉錄自 [ISU] 看板 作者: TAIPEI (What I've Done) 看板: ISU 標題: Fw: 高山症黃金律修改版 時間: 2008/12/16 Tue 05:45:45 ※ 本文轉錄自 [FJU] 看板 作者: Servent (宋七力也很辛苦的) 站內: FJU 標題: 高山症黃金律修改版 時間: 2008/11/16 Sun 19:01:19 一般版本的高山症黃金律是: [註1] 1. 在高海拔的任何病症,都應先假定是高山病,直到證明是別的疾病為止 2. 絕對不要帶著AMS的症狀上升高度 3. 如果症狀正在惡化『立刻』下往低海拔 4. 絕對不要將患有AMS的人單獨留下 王士豪醫生在《2008 登山研討會》當中提出修正版: [註2] 1. 在高海拔的任何病症,都應先假定是高山病,直到證明是別的疾病為止 2. 絕對不要帶著 AMS/HAPE 的症狀上升高度 或進入不利救援或撤退的環境 3. 如果症狀正在惡化『立刻』下往低海拔 及『立刻』脫離不利救援或撤退的環境 4. 絕對不要將患有 AMS/HAPE 的人單獨留下 增加 HAPE 的部份是因為 HAPE 不一定會經過 AMS 修正版的想強調這件事情 [註3] 增加「不利救援或撤退環境」,是針對台灣特有的地形現象 (例如達芬山屋、無名水池) 王士豪醫師也提到,黃金律的第一條,只要記得前半段就好 要證明是別的疾病,是到了山下,由山下的醫生來判斷就好 另外,我個人覺得該篇論文附錄一的 Tip Box 7 甚至比黃金律寫的還要好用: 1. 看不懂的就全部當作高山病來處理 2. 不會處理的就一律(快速)帶下山 [註4] 最後,這篇論文非常值得一讀 除了有很多新的數據、新的觀念、完整的論述 更重要的是,循序漸進地整理了五個不同意義的案例 某種角度來說,可能是 2008 登山研討會當中最「實在」的論文 XD 註1:資料來源,蘇文政醫師網站 http://www.geocities.com/vjso01/altitude.html 註2:不確定是否為王士豪醫生提出 在論文當中有引用標號 8,似乎是出自這篇論文 〈Acute mountain sickness in Jade Mountain climbers of Taiwan〉 只是我在登山安全研習營的時候,好像還是聽到原始版本的 註3:這是我個人的註解,王士豪醫生沒有明確指出 註4:「快速」是我加上去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216.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