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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iking 看板 #1D-0F5uL ] 作者: newbt ($#^%#$^) 看板: Hiking 標題: [新聞] 同行隊員山難亡 領隊過失致死起訴 時間: Wed Jun 15 08:58:43 2011 同行隊員山難亡 領隊過失致死起訴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登山隊領隊和2名隊員,因同行隊員發生山難死亡,3人被南投 地檢署以過失致死罪名起訴,實屬罕見。 南投地檢署表示,捷兔登山隊58歲領隊簡志成和隊員洪宗隆(70歲)、曹俊彥(71歲), 與在山上因腹痛脫隊留在原地,最後因失溫休克死亡的61歲隊友邱垂坤,是在網路上認識 並進一步揪團組成「捷兔登山隊」,於去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進行能高安東軍縱走。 去年11月2日中午,邱垂坤因腹痛停留在收訊不良的安東軍山下奧萬大南溪支流溪床,當 時簡志成未帶無線電,他帶領其他隊員繼續行程,由洪宗隆、曹俊彥留下陪伴邱某。邱某 當時在筆記本寫切結書,強調是他主動請洪、曹兩人先行離開,洪等兩人後來真的先行下 山。 洪、曹等人在行程結束後,打電話通知邱某的家屬,後來是由其家人趕到仁愛鄉才報案, 仁愛消防分隊獲報後,4日上山搜尋,5日找到邱某時,他已失溫休克死亡。 另2隊員也被訴 檢方表示,簡某在入山申請時,裝備表明列無線電卻未攜帶,而洪、曹未留下照顧身體不 適的隊友,雖然不是大惡,但其疏忽卻造成隊友喪生,起訴是希望提醒大家注意。 檢察官昨也在起訴書中請法官考量洪、曹等2人已屆70歲高齡,能從輕量刑,並予宣告緩 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85.99
valenci:贊成起訴 切結沒效力不是? 06/15 09:37
valenci:這種帶隊法.... 06/15 09:40
smallz:看來以後不能只有兩人登山了 到時如果一人下山求救還會被告 06/15 11:00
yarnt:三人成行作為登山守則的原因最近一期的台灣山岳有專文說明 06/15 11:07
zeanmar:不是這樣說吧...明明就有兩人陪同本來就不該兩人都離開 06/15 11:53
zeanmar:而且領隊也有過失 留下兩個7x歲的人在後隊?不是說輕視老 06/15 11:54
yehmd:所以這篇到底是為何起訴? 裝備不齊全還是道德有瑕疵還是??? 06/15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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