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udyabroa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ballII (ballII)》之銘言: : 我偏好「不繳」, : 也好奇各位如何決定。謝謝。 補充這份資料: http://www.deloitte.com/dtt/article/0,1002,cid=180795,00.html 例二:對符合國民年金投保資格,但未繳費者之處理方式為何? 一.對被保險人無罰則,但未繳費時保險年資不計,且日後計算國民年金給付時, 不得選用上表例1的A式。 二.十年內得請求補繳本金及利息(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存利率計算,目前約2.4%), 年資仍併計。 三.被保險人之配偶有謀生能力,但不代為繳納者罰3,000~15,000。 Q:王小姐於40歲時即符合國民年金之被保險人資格,但其一直未繳費,至50歲才開始 繳納國民年金保費至65歲,則其65歲時每月領取多少國民年金? A:王小姐50歲至65歲之保險年資15年,原為下列二式擇優給付: A式=17,280 × 15 × 0.65%+3000 = 4,685元 B式=17,280 × 15 × 1.3%   = 3,370元 原可月領4,685元,但王小姐曾因欠繳保險費而有保險年資未計之情形,依法不得選 A式,僅能月領3,370元。 如王小姐於50歲開始繳納國民年金保費時,同時補繳前10年未繳保費之本金及利息, 依法可併計前10年年資,則為較有利之做法。 == 再簡化一點: 1. 假如你乖乖繳,到 65 歲時可選擇公式 A,也就是保證至少有 $3000 的年金。 2. 假如你不繳,到 65 歲時,只能用公式 B,也就是看你的年資有多少領多少。 3. 公式 A 和公式 B 在年資達 26-27 年時兩者相當;年資少於 26 年則用 A 式較划算,年資多於 27 年則用 B 式較划算。 結論: 1. 如果你現在已超過 38 歲,乖乖繳納比較划算。 2. 如果你現在未滿 38 歲,不繳對你沒有直接的壞處。 A) 如果你將來會在台灣工作超過 27 年,那你還是選 B 式比較划算; B) 就算你將來回台灣工作不會達 27 年,從你 38 歲開始繳也不會比現在繳 吃虧,目前也沒有罰則。 C) 如果你相信政府 6% 的報酬率,並認為自己至少可以活到 82 歲,可以從現在 開始提撥。或怕老無所依,兒女不孝,也可以考慮提撥一下。 D) 其他的就無所謂了,單純就是不參加這個年金計劃自己為老年負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4.16
uwmtsa:推 01/03 15:46
ballII:謝謝 01/03 16:12
brightroad:酷 01/03 18:19
elvies:配偶的部分如超過15000元還是不繳,直接執行不繳者名下財產 01/03 18:31
maxisam:bravo ! 01/03 19:58
Vanvan:可以解釋一下例二的第三條嗎? 如果我不繳配偶不代為繳納會 01/03 23:59
Vanvan:被罰錢?? ~"~ 這...是強迫一定要繳的意思嗎? 01/04 00:00
herstein:謝謝分享... 01/05 07:55
iam88: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03/23 21:44
bluebarry:我怎麼看起來是如果工作不超過27年,應該現在乖乖繳 07/30 10:57
abase0001:你不繳,配偶不會罰錢,今天打電話去問過了 10/27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