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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就是那個學長 5.26 你已經向我確認你要付多少錢以及要住的時間 金額是 715 日期是7.11到八月底 房間是one bed room 含水電瓦斯 我也說好 你也說沒問題 6.17 你跟我說你確定7.18要去住 我也說好 但這時沒有提到租金問題 7.8 學長,剛剛那位同學有連絡上,我有跟他了房子的事。只不過我的簽證出了問題,我要拖 到八月八號才過去,因此我有向那位同學說明,可以讓他先租。很不好意思,給學長帶來 很多麻煩,到時候我還是會負擔我該負責的房租,請學長放心。 THX!!! 7.30 你跟我說 HI,學長,不好意思又打擾你了。我可能無法承租你的sub了,因為最近學校通知我沒有宿 舍,所以我只好另外在外面找其他的APT,剛好有找到而且我飛過去就可以直接住進去了。 所以必須跟您說聲不好意思,當初一直麻煩學長,結果最後還無法承租,實在很不好意思 。等到美國之後,請務必讓我請學長吃一頓,以及接受我該負責的租金部分,不然良心很 不安。感謝學長諒解~很謝謝學長的幫忙!!!THX a lot 8.1 我說 哈囉 有關房租的部分 我看了一下 按照你原本的租金 應該是715 不過現在你沒辦法去住 我看就350吧 差不多剛好一半 至於怎麼給我 你可以等我回去再給我吧 支票或是現金都 可以 希望這樣你可以接受囉 8.1 你回 感謝學長喔!!!租金部分當然沒問題~~到美國之後再拿給學長喔!!!麻煩您了~不好意思喔 ! 3Q3Q! 8.23 你又說 Hi, 學長,關於那個租金部分不曉得能不能減一點呀?因為來這後買了些東西,所以錢有 點緊,不好意思耶!!!!感恩 8.23 我說 不行 雖然你無法去住 是因為簽證問題 但是同時間也造成我的損失 原本也有兩三個人要 跟我租的 包含原本現在跟你分租的那一個人 租金也不會比你原本要給我的少 只是因為 我很早就跟你說好 所以就拒絕了他們 況且如果我沒再去找現在跟你分租的那一個人的話 我就要損失更多錢 老實跟你說 我也只收你 350 再加上現在住的那一個人的錢 最多 250 也只不過是 600而已 原本我至少可以拿到700以上的 所以沒有辦法減少房租 8.23 你又回 但是我在原本租期(7/18)前(6/29)就向學長更改了租期,所以原本的租期應該頂多8/8到8 月底吧?! 還請學長高抬貴手,幫個忙!~三百五好像真的有點多..........^^ 8.23 我又跟你說 我想你可能沒有搞清楚 一開始的時間就是 7.11-8.25 後來你跟我說 7.19才能到 我也說 好 再後來是你簽證問題改8.8 所以你現在是打算把你遇到的問題轉嫁在我身上就是了 如果你當初不要跟我說7.11-8.25確定的話我也不會租給你 是你遇到問題一再更改時間 第一次我可以說OK 第二次已經是在7.8了 如果以第一次的時間7.19入住 350 也算OK 你 現在在跟我說你要以第二次的時間 8.8 那我請問你你覺得你這樣合情合理嗎 該多少錢我也都跟你說過 你也自己說好 你現在時間快到了才在跟我說太多了 這樣會不 會太過分了 最後你回 學長學長~別生氣!只是來詢問看看~~~ ------- 你跟人家說好的事無法履行反而上來留學板問 以上的內容就是FB上的回覆 簽證出問題不是你的錯我了解 我這期間我也幫你問了另外一個人願不願意跟你分擔 結果你現在去了美國反而在跟我說不要付錢 不知道是誰當初跟我說去了還要買新車還有獎學金 怎麼現在就手頭緊了阿 沒搞錯吧 小朋友你不想付錢也沒關係 350 說多不多 也指示以後不要再連絡而已 反正你跟我校區也不同也不會遇到 不用怕尷尬 ※ 引述《shmosher (傲嬌受)》之銘言: : 向學長租這裡不很明白, : 除非住宅是學長的財產,不然怎麼會是向他租? : 就算是這樣好了,你們又沒有lease agreement : 如果是外面公寓的話,仍然同上,還沒有簽約(就算有office通常也不太會干涉) : 加上你又不是已經簽了以後忽然在學期中反悔要搬出去 : 你早在學期開始之前就說不住了不是嗎? : 我個人認為你學長不該收你錢, : 雖然說好要住的人忽然不住了是的確很不爽, : 可是F1出問題又不是你的錯 : 不過你要小心...學長可能會一個不爽把你的名聲搞臭 : 很多人留學以後個性變得滿機八的... : ※ 引述《lovemachi (又能在ㄧ起囉^^)》之銘言: : : 有件事想請教板上的前輩們 : : 如果有法律專業意見更是歡迎 : : 故事如下: : : 小弟是今年新生,本想早點到美國準備一切,故在今年六月的時候向學長租sublease : : 從七月中到八月底。後來因為F1被打槍無法那麼早前去,因此向學長說明改為八月八號 : : 才去,在此段時間已有另一位新生已搬進去,我們是一起share的。一直到七月底我才收 : : 到消息,學校宿舍沒中,因此趕緊在外面找了房子並一抵達美國我就可以直接搬進去。 : : 後來我向學長告知並沒有打算sublease,且有意付點違約金給學長,但他跟我開價 : : 三百多,原本租金的一半。請問一下,因為我完全沒入住,並且有事前告知,我該付 : : 那個高的違約金嗎?因為我們都用FB 的MSG連絡,不曉得這樣有無法律效力,畢竟我們 : : 沒有簽任何合約。這問題有點棘手,想問問看前輩們的意見。謝謝大家~ : : Thanks : : SK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3.110 ※ 編輯: aqwe 來自: 114.44.183.110 (08/24 23:00)
PT:第一句多了一個想字? 08/24 23:08
somnambule:請問房子是你自己的嗎?還是租的? 08/24 23:10
aqwe:不 我只是自己拉椅子坐 因為我剛好遇到極為類似的情形 08/24 23:10
aqwe:租的 08/24 23:10
※ 編輯: aqwe 來自: 114.44.183.110 (08/24 23:23)
peking:坦白講我覺得350有點多~但是既然是對方提出的後來又在反悔 08/24 23:40
peking:對方就顯得有點令人不悅了~ 08/24 23:42
george31708:這樣照成人家的損失,兩個月1500。這樣350一點都不多 08/25 00:10
george31708:問題就是沒簽約甚麼都沒有。所以完全就是良心問題了。 08/25 00:11
george31708:這樣剛好也是一個教訓。sublet的時候要找確定會簽約的 08/25 00:12
george31708:找這種不確定因素太多的根本就是自己找麻煩。 08/25 00:12
Jrecht:以我對美國契約法的理解 契約原則上雙方口頭約定就成立了 08/25 00:20
Jrecht:學長有沒有經leasing office同意轉租 是他跟office間的問題 08/25 00:22
stinktofu:他打定不付!到PTT求溫暖+壯膽 08/25 00:23
Jrecht:與學弟是否可以違約不履行契約無關 08/25 00:23
Jrecht:違約後損害賠償真要算 依雙方提供的訊息判斷 絕不只半個月 08/25 00:26
stinktofu:還沒到美國就得罪人也是厲害說!! 08/25 00:32
pyroarson:只收350都太客氣.... 08/25 02:25
wisdomtanya:Lease cannot be in an oral term... MUST BE IN WRIT 08/25 02:31
emptyfree:我覺得太高了 350?? 150還差不多 08/25 03:05
cchris:在美國很多州,lease小於一年的可以是oral,不需要writing 08/25 03:23
meisister:我也覺得350元一點都不多 畢竟對方有點占著茅坑不拉屎 08/25 03:34
kruz:如果對號入坐真的矇到了原po可以考慮換學校了 XD 08/25 03:35
shafash:350 我也覺得很合理耶 不過大家不要傷和氣 08/25 03:49
ericson168:350很合理 為了不想付這350壞了自己名聲,完全不划算阿 08/25 04:43
sharpshoot:所以如果契約算成立,有人也可以一踏上美國就開始官司 08/25 05:23
daimaoh:我也覺得350很合理 租房子本來就是租"房子留給你的時間" 08/25 05:51
daimaoh:不是你實際使用的時間 多少人暑假回國/去外地intern 08/25 05:54
daimaoh:三個月 原本租屋的房租還不是得照付 08/25 05:54
daimaoh:法律上怎樣我不知道 不過sublease本來就是互相幫忙 08/25 05:55
daimaoh:短租兩個月本來就超難租 我實驗室的博後來半年 08/25 05:57
daimaoh:找房子找了整整一個月 沒人給半年約 前一個月她是住旅館 08/25 05:58
daimaoh:本意是互相給方便 後來自己改變規畫 還要搞得這麼難看 08/25 06:00
theWANDERER:350合理 +1 08/25 07:00
magita6002:350合理 08/25 07:14
soed:350合理+1 08/25 07:18
uwmtsa:350合理+1 08/25 07:39
PumpKinBear:350已經很合理了... 08/25 08:07
umum29:我被26仔弄一次後發誓決不sublease... 沒想到連自己人也... 08/25 08:27
BlueKidds:沒收一個月已經很好了 還討價還價 世界很小的 08/25 09:23
george31708:一般的safe deposit都是一個月,只收半個月還想怎樣? 08/25 10:27
painkiller:我覺得很合理 不過以後醜話還是說在前頭比較好 08/25 12:44
painkiller:應該說 你要租的話我就保留給你 但是相對的你要負責 08/25 12:44
wisdomtanya:以法律角度來看 LOI(letter of intent)都不見得有法律 08/25 19:14
wisdomtanya:效力了....更何況 這個案例.... 08/25 19:15
pyroarson:樓上你夠了吧?這篇有說要告學弟嗎?明明就是很有風度的 08/25 22:25
pyroarson:說部給沒關係,只是以後我不交你這朋友 這樣也要拿法 08/25 22:26
pyroarson:律出來?就算他法律站不腳,不收這筆錢,他要不爽你也要 08/25 22:27
pyroarson:拿法律出來壓?法律是能修補人情喔? 08/25 22:28
shawncarter:這件事情本來就跟法律無關吧 案例個X 08/25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