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sdomtanya (wisdom)
看板studyabroad
標題Re: [問題] sublease違約
時間Thu Aug 25 22:37:28 2011
先說我無意筆戰
僅探討 法律議題
1. 我比較傾向把 你們這些視為"談判過程" 如果把 雙方同意 視為 一種 Letter of
intent 通常法院 會視為沒有法律效力 但 也有不少是為 有此效力 case by case
如果我沒記錯 NY state有一個案例就是 有法律效力 我忘記 文號了還要翻翻課本
2. sublease 合不合法 要看租約規定 就算 州法說可以 合約說不行 都不見得可以
這牽涉到 合約法與財產法的基本概念 ..............
3. 有些地方 還會有一些規定 譬如 如有人(非合約上的)住 超過幾天就要主動向
地主報備..... (曾有案例是 地主報警說有人非法闖入.....)
※ 引述《aqwe (亂世小書僮)》之銘言:
: 我想就是那個學長
: 5.26
: 你已經向我確認你要付多少錢以及要住的時間
: 金額是 715 日期是7.11到八月底 房間是one bed room 含水電瓦斯
: 我也說好 你也說沒問題
: 6.17
: 你跟我說你確定7.18要去住 我也說好
: 但這時沒有提到租金問題
: 7.8
: 學長,剛剛那位同學有連絡上,我有跟他了房子的事。只不過我的簽證出了問題,我要拖
: 到八月八號才過去,因此我有向那位同學說明,可以讓他先租。很不好意思,給學長帶來
: 很多麻煩,到時候我還是會負擔我該負責的房租,請學長放心。 THX!!!
: 7.30
: 你跟我說
: HI,學長,不好意思又打擾你了。我可能無法承租你的sub了,因為最近學校通知我沒有宿
: 舍,所以我只好另外在外面找其他的APT,剛好有找到而且我飛過去就可以直接住進去了。
: 所以必須跟您說聲不好意思,當初一直麻煩學長,結果最後還無法承租,實在很不好意思
: 。等到美國之後,請務必讓我請學長吃一頓,以及接受我該負責的租金部分,不然良心很
: 不安。感謝學長諒解~很謝謝學長的幫忙!!!THX a lot
: 8.1
: 我說
: 哈囉 有關房租的部分 我看了一下 按照你原本的租金 應該是715 不過現在你沒辦法去住
: 我看就350吧 差不多剛好一半 至於怎麼給我 你可以等我回去再給我吧 支票或是現金都
: 可以 希望這樣你可以接受囉
: 8.1
: 你回
: 感謝學長喔!!!租金部分當然沒問題~~到美國之後再拿給學長喔!!!麻煩您了~不好意思喔
: ! 3Q3Q!
: 8.23
: 你又說
: Hi, 學長,關於那個租金部分不曉得能不能減一點呀?因為來這後買了些東西,所以錢有
: 點緊,不好意思耶!!!!感恩
: 8.23
: 我說
: 不行 雖然你無法去住 是因為簽證問題 但是同時間也造成我的損失 原本也有兩三個人要
: 跟我租的 包含原本現在跟你分租的那一個人 租金也不會比你原本要給我的少 只是因為
: 我很早就跟你說好 所以就拒絕了他們 況且如果我沒再去找現在跟你分租的那一個人的話
: 我就要損失更多錢 老實跟你說 我也只收你 350 再加上現在住的那一個人的錢 最多
: 250 也只不過是 600而已 原本我至少可以拿到700以上的 所以沒有辦法減少房租
: 8.23
: 你又回
: 但是我在原本租期(7/18)前(6/29)就向學長更改了租期,所以原本的租期應該頂多8/8到8
: 月底吧?!
: 還請學長高抬貴手,幫個忙!~三百五好像真的有點多..........^^
: 8.23
: 我又跟你說
: 我想你可能沒有搞清楚 一開始的時間就是 7.11-8.25 後來你跟我說 7.19才能到 我也說
: 好 再後來是你簽證問題改8.8 所以你現在是打算把你遇到的問題轉嫁在我身上就是了
: 如果你當初不要跟我說7.11-8.25確定的話我也不會租給你 是你遇到問題一再更改時間
: 第一次我可以說OK 第二次已經是在7.8了 如果以第一次的時間7.19入住 350 也算OK 你
: 現在在跟我說你要以第二次的時間 8.8 那我請問你你覺得你這樣合情合理嗎
: 該多少錢我也都跟你說過 你也自己說好 你現在時間快到了才在跟我說太多了 這樣會不
: 會太過分了
: 最後你回
: 學長學長~別生氣!只是來詢問看看~~~
: -------
: 你跟人家說好的事無法履行反而上來留學板問
: 以上的內容就是FB上的回覆
: 簽證出問題不是你的錯我了解
: 我這期間我也幫你問了另外一個人願不願意跟你分擔
: 結果你現在去了美國反而在跟我說不要付錢
: 不知道是誰當初跟我說去了還要買新車還有獎學金
: 怎麼現在就手頭緊了阿
: 沒搞錯吧
: 小朋友你不想付錢也沒關係
: 350 說多不多
: 也指示以後不要再連絡而已
: 反正你跟我校區也不同也不會遇到
: 不用怕尷尬
: ※ 引述《shmosher (傲嬌受)》之銘言:
: : 向學長租這裡不很明白,
: : 除非住宅是學長的財產,不然怎麼會是向他租?
: : 就算是這樣好了,你們又沒有lease agreement
: : 如果是外面公寓的話,仍然同上,還沒有簽約(就算有office通常也不太會干涉)
: : 加上你又不是已經簽了以後忽然在學期中反悔要搬出去
: : 你早在學期開始之前就說不住了不是嗎?
: : 我個人認為你學長不該收你錢,
: : 雖然說好要住的人忽然不住了是的確很不爽,
: : 可是F1出問題又不是你的錯
: : 不過你要小心...學長可能會一個不爽把你的名聲搞臭
: : 很多人留學以後個性變得滿機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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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3.79.218.122
→ painkiller:提供法律看法很好 只是原po的行為讓很多人齒冷 08/25 22:43
→ painkiller:總之我想大家都知道依法原po是不用付也沒事 08/25 22:43
推 aqwe:沒關係啦 不付也沒差 350 看清一個人也不算貴 08/25 22:47
→ meisister:我只能說會引戰的原因是你和原原po一樣完全劃錯重點... 08/25 22:47
→ aqwe:大家還可以了解sublease 的風險 以後可以多加注意 不也很好 08/25 22:48
推 aqwe:而且萬一他現在給我錢再去告我 把我趕出去 我也只能科科 08/25 22:51
噓 sharpshoot:po三篇刪一篇再來說無意 08/25 22:54
推 qwerkk:你好無聊喔 08/25 23:25
推 YouDontKnow:這是目睹恐龍法匠的演化過程嗎? 08/25 23:28
→ wisdomtanya:haha i like 恐龍法匠.................. 08/25 23:40
→ fushi:我想你大概還覺得奇怪別人幹嘛這樣講你吧 08/26 03:02
噓 shawncarter:大推Y大 08/27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