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yroarson (diddo)
看板studyabroad
標題Re: [問題] sublease違約
時間Thu Aug 25 23:09:32 2011
※ 引述《wisdomtanya (wisdom)》之銘言:
: 先說我無意筆戰
: 僅探討 法律議題
很好,其實純探討法律議題無所謂
只不過這個case我想大家都知道學長在法律上理虧
: 1. 我比較傾向把 你們這些視為"談判過程" 如果把 雙方同意 視為 一種 Letter of
: intent 通常法院 會視為沒有法律效力 但 也有不少是為 有此效力 case by case
: 如果我沒記錯 NY state有一個案例就是 有法律效力 我忘記 文號了還要翻翻課本
我承認我對法律不熟,扣除德州漁獵法跟槍械管理買賣轉讓相關法律之外
: 2. sublease 合不合法 要看租約規定 就算 州法說可以 合約說不行 都不見得可以
: 這牽涉到 合約法與財產法的基本概念 ..............
這是沒錯的
state law允許,如果當初你簽的binding contract上面是不行的,你簽了代表你同意
: 3. 有些地方 還會有一些規定 譬如 如有人(非合約上的)住 超過幾天就要主動向
: 地主報備..... (曾有案例是 地主報警說有人非法闖入.....)
這也是有的
基本上我想學長99%sublease是不符他contract的,這毋庸置疑
要不然就是contract有說要landlord consent他也沒問
在這情況下,你用法律來說明學弟一毛都不用付....沒錯
但今天探討學弟這麼做 合法但合理嗎?
舉例來說,就像你跑到菜市場跟擺地攤的阿婆說 摘十斤豆芽,等下拿
然後就跑掉了再也不回來
這也是所謂的口語上說說,口說無憑,又沒有白紙黑字或是攝影機或是證人
況且地攤本來就不是合法攤位,所以這樣做沒錯阿
不用我或是其他鄉民說,你自己覺得這樣對嗎?
探討法律無所謂,只是別一直重複用法律的論點呈述學弟沒錯,上法庭會贏
會贏是大家都知道的,因為不論sublease合不合法,都沒有白紙黑字寫下contract
但是作人有必要這樣嗎?
其實我打這篇也是多餘的,學弟上來po了第一篇後,有些事情.....已經回不去了
即便現在付350也是一樣...
: ※ 引述《aqwe (亂世小書僮)》之銘言:
: : 我想就是那個學長
: : 5.26
: : 你已經向我確認你要付多少錢以及要住的時間
: : 金額是 715 日期是7.11到八月底 房間是one bed room 含水電瓦斯
: : 我也說好 你也說沒問題
: : 6.17
: : 你跟我說你確定7.18要去住 我也說好
: : 但這時沒有提到租金問題
: : 7.8
: : 學長,剛剛那位同學有連絡上,我有跟他了房子的事。只不過我的簽證出了問題,我要拖
: : 到八月八號才過去,因此我有向那位同學說明,可以讓他先租。很不好意思,給學長帶來
: : 很多麻煩,到時候我還是會負擔我該負責的房租,請學長放心。 THX!!!
: : 7.30
: : 你跟我說
: : HI,學長,不好意思又打擾你了。我可能無法承租你的sub了,因為最近學校通知我沒有宿
: : 舍,所以我只好另外在外面找其他的APT,剛好有找到而且我飛過去就可以直接住進去了。
: : 所以必須跟您說聲不好意思,當初一直麻煩學長,結果最後還無法承租,實在很不好意思
: : 。等到美國之後,請務必讓我請學長吃一頓,以及接受我該負責的租金部分,不然良心很
: : 不安。感謝學長諒解~很謝謝學長的幫忙!!!THX a lot
: : 8.1
: : 我說
: : 哈囉 有關房租的部分 我看了一下 按照你原本的租金 應該是715 不過現在你沒辦法去住
: : 我看就350吧 差不多剛好一半 至於怎麼給我 你可以等我回去再給我吧 支票或是現金都
: : 可以 希望這樣你可以接受囉
: : 8.1
: : 你回
: : 感謝學長喔!!!租金部分當然沒問題~~到美國之後再拿給學長喔!!!麻煩您了~不好意思喔
: : ! 3Q3Q!
: : 8.23
: : 你又說
: : Hi, 學長,關於那個租金部分不曉得能不能減一點呀?因為來這後買了些東西,所以錢有
: : 點緊,不好意思耶!!!!感恩
: : 8.23
: : 我說
: : 不行 雖然你無法去住 是因為簽證問題 但是同時間也造成我的損失 原本也有兩三個人要
: : 跟我租的 包含原本現在跟你分租的那一個人 租金也不會比你原本要給我的少 只是因為
: : 我很早就跟你說好 所以就拒絕了他們 況且如果我沒再去找現在跟你分租的那一個人的話
: : 我就要損失更多錢 老實跟你說 我也只收你 350 再加上現在住的那一個人的錢 最多
: : 250 也只不過是 600而已 原本我至少可以拿到700以上的 所以沒有辦法減少房租
: : 8.23
: : 你又回
: : 但是我在原本租期(7/18)前(6/29)就向學長更改了租期,所以原本的租期應該頂多8/8到8
: : 月底吧?!
: : 還請學長高抬貴手,幫個忙!~三百五好像真的有點多..........^^
: : 8.23
: : 我又跟你說
: : 我想你可能沒有搞清楚 一開始的時間就是 7.11-8.25 後來你跟我說 7.19才能到 我也說
: : 好 再後來是你簽證問題改8.8 所以你現在是打算把你遇到的問題轉嫁在我身上就是了
: : 如果你當初不要跟我說7.11-8.25確定的話我也不會租給你 是你遇到問題一再更改時間
: : 第一次我可以說OK 第二次已經是在7.8了 如果以第一次的時間7.19入住 350 也算OK 你
: : 現在在跟我說你要以第二次的時間 8.8 那我請問你你覺得你這樣合情合理嗎
: : 該多少錢我也都跟你說過 你也自己說好 你現在時間快到了才在跟我說太多了 這樣會不
: : 會太過分了
: : 最後你回
: : 學長學長~別生氣!只是來詢問看看~~~
: : -------
: : 你跟人家說好的事無法履行反而上來留學板問
: : 以上的內容就是FB上的回覆
: : 簽證出問題不是你的錯我了解
: : 我這期間我也幫你問了另外一個人願不願意跟你分擔
: : 結果你現在去了美國反而在跟我說不要付錢
: : 不知道是誰當初跟我說去了還要買新車還有獎學金
: : 怎麼現在就手頭緊了阿
: : 沒搞錯吧
: : 小朋友你不想付錢也沒關係
: : 350 說多不多
: : 也指示以後不要再連絡而已
: : 反正你跟我校區也不同也不會遇到
: : 不用怕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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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8.194.206.239
→ pyroarson:更別論我多不齒原po了,把自己問題丟上來大家一肚子火 08/25 23:12
→ pyroarson:自己去龜縮起來,反正也沒人知道他是誰 08/25 23:13
推 stinktofu:ALL LP FIRE 08/25 23:16
→ wisdomtanya:哈 突然覺得大家都好有同理心喔 真有正義感 08/25 23:21
→ pyroarson:所以發生在你身上你不會生氣? 08/25 23:25
推 myrzr:這對在美國的人沒什麼太大影響,真正會影響的是往後的學弟妹 08/25 23:30
→ myrzr:這就是給方便當隨便,反正以後大家照規矩走...誰麻煩? 08/25 23:31
→ wisdomtanya:講到錢 本來就是要照規定 不能便宜行事 08/25 23:41
→ wisdomtanya:發生在我身上我當然會生氣....我是不sublease的 怕事! 08/25 23:47
推 Starwalker:難道學弟回信同意付學長主張的金額,沒有成立和解嗎? 08/25 23:51
→ Starwalker:為什麼大家都認為因為sublease,法律上學長一定輸? 08/25 23:52
→ pyroarson:照規矩勒...今天就是學長給你方便你當隨便,照規矩就不 08/25 23:58
推 a29788685:all lp fire ... 原來是台語.. good!! 08/25 23:58
→ pyroarson:給方便了.... 08/25 23:59
→ pyroarson:因為學長如果sublease是不符規定的話,學弟可以此 08/25 23:59
→ pyroarson:當作法庭上拒絕入住及付款的依據 08/26 00:00
→ pyroarson:台灣應該也有什麼違反善良風俗之類的合約沒有效力之類的 08/26 00:01
推 Shizuku:我是覺得現在再來說sublease不合法很可笑啦 不合法當初 08/26 00:24
→ Shizuku:幹嘛找sublease(笑) 不就是只租兩個月的房子根本超難找 08/26 00:25
→ Shizuku:我這邊很多來短期的訪問學者跟postdoc 短租約根本沒人想簽 08/26 00:26
→ Shizuku:要不是同實驗室的收留 不然就是要住貴鬆鬆的旅社 08/26 00:28
→ Shizuku:合法的短租也有阿 都是算天數/週數計價 還要先付清 08/26 00:29
→ Shizuku:哪能給你找到算正常月租的好價錢 08/26 00:31
→ Shizuku:阿我最近還有想省錢又找不到適合的 結果睡系館的例子 08/26 00:32
推 Shizuku:要合法不會自己花大錢去找願意給你牽兩個月的喔 真好笑 08/26 00:34
→ Shizuku:明明就是互相給方便的 搞得好像學長愛賺學弟妹的錢一樣 08/26 00:35
→ Shizuku:不要說兩個月 就連半年都房子都很難找 有本事自己找阿 08/26 00:37
→ imyst:非常推Sh大 一切照法律來 就沒那麼多方便給了 08/26 00:51
→ pyroarson:完全同意樓上..... 08/26 00:52
→ imyst:合法的兩個月短租保證金可能就至少兩個月 08/26 00:54
→ imyst:如果一天低於美金100 應該都是賺到 不然就是詐騙 08/26 00:56
→ painkiller:原po:可是我已經買了ipad,xbox,滑雪季票 手頭有點緊 ^^ 08/26 00:56
→ pyroarson:繼續酸原po也沒意義了,從他發了一篇之後就落跑,其不 08/26 01:01
→ pyroarson:負責任的態度可見一斑 08/26 01:02
→ sharpshoot:摘要:討拍失敗 ==> X後不理 08/26 01:37
推 Shizuku:我這邊可以找到5,60/day的啦 只是說做人不要搞得太難看 08/26 03:08
→ Shizuku:當初還不是貪圖便宜方便 不需要了拍拍屁股 反咬人不合法 08/26 03:09
→ Shizuku:真是令人看不下去 08/26 03:11
→ caseypie:為什麼會覺得sublease不合規定?合規定才是常態阿 08/26 03:59
推 voices:推最後兩句 不管現在怎麼做都回不去了啊~ 08/26 04:25
推 iamx:一點都不理虧 sublease合不合法要看他的租約 另外口頭租約 08/26 08:13
推 somnambule:學弟看來是嚇到了...不過透過這篇討論提醒大家轉租的 08/26 22:35
→ somnambule:問題也不錯啦... 08/26 22:35
推 sharpshoot:嚇到?出來道個歉把該結的帳結一結很難嗎?博士生耶,嘖~ 08/27 02:06
推 freshego:有理 但缺德 08/29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