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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自己的合理權益當然是應該的 不過我不認同上面這篇文章幾乎是單純訴諸國籍(甚至隱含的:種族)的態度 要請大家支持 反對 某個提案 還是應該把前因後果 對各方的利弊考量拿出來說清楚 據理要求大家支持自己的主張 才說得過去 --- 說真的就我目前粗略的了解 現行的規定是具有歧視性的,針對特定國籍的法規 跟美國已經為之道歉的排華法案相比 本質上縱然不能說相同 至少算是有相類之處 要我支持保持這種歧視法條 只因為我是得利族群 這種事至少我自己是做不太出來的 不過我的想法也不是不能被改變: 1. 是否有資料能具體證明 這樣的歧視法案對於美國國家利益有關健效果,且 there is no alternative? 2. 縱然修改這種歧視法規,是否有比目前印度族群提出的議案更公平可行的方案? (比方說,大家都不用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7.92.0.104
cchris:請參考我在移民板的分析文 10/17 11:52
fushi:歧視是你說的 提案的跟反對的可都沒有提到這點 10/17 12:07
laina:現行法案有歧視性? 每個國家都有7%上限, 又不是只有中印有. 10/17 12:47
laina:只是除了中印以外的國家沒有這麼大的需求量而已. 新法案你也 10/17 12:50
laina:可以解釋成中印兩國因為自己的名額不夠用, 想去搶別人的來用 10/17 12:51
cchris:無針對性的法律說不上歧視,這和排華法案可是截然不同 10/17 15:53
cchris:但上面那篇文章的內容的確有瑕疵,不夠精確;這篇也是一樣 10/17 15:54
meisister:這篇的意思應該是說原原po(網站內容)將論點放在國籍 10/18 03:20
meisister:我同意應該要多分析優劣(而非強調國籍),比較能說服人 10/18 03:23
meisister:(順便推一下"移民板" 此篇的討論串, 講得較清楚) 10/18 03:24
zacchen:不懂規定的歧視性在哪裡?每個國家有7%的上限的規定,並沒 10/18 10:08
zacchen:有針對特定國家,中印真的是人太多,說老美歧視很牽強 10/18 10:09
tsai18:不會通過的啦 這法案 美國人比我們還討厭中國人 10/19 04:32
SaraV:美國人討厭中國人的話 那為什麼研究所funding都是給中國人 10/20 15:04
SaraV:比較多?樓上說法可靠嘛? 10/20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