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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ciancka (全新的自己)》之銘言: : 今天莫名的收到jury duty, : 不是公民, 所以收到也覺得莫名其妙 : 但是覺得超酷的還滿想去參加 (標準觀光客心態....) : 爬了文 : 看到大家都說非公民就不用去 : 有人是非公民還真的有參加過的嗎? : 我在想說 : 非公民沒資格的話, 那應該一開始根本不會寄吧? : 還是判決案件也需要一些有國際觀的input...(自以為 lol) : 感謝回答 : 所以到底不是公民也沒綠卡到底可不可以參加?? 到目前為止,美國各州都是只有公民可參加陪審團。 加州州議會曾於2013年通過議案讓綠卡也要被召去擔任陪審員,但後 來被州長否決。 很多年前,各州的陪審員都是從選民登記資料庫隨機選出來的。美國 沒有類似台灣的戶籍制度,美國公民不會自動擁有投票權,而必須向 郡級或地方政府選務機構登記才有投票權。很多人不想被召去法院參 加陪審團就不去參與選民登記,導致很多地區投票數相對於人口總數 比例偏低。二十世紀末,美國各州選務機構相繼也將駕照或州發身分 證的名單資料用來抽陪審員,變成很多在美國的綠卡甚至外籍留學生 也會收到陪審員通知。 若不是公民也收到陪審員通知信,就應該詳讀說明,在期限內填妥表 格寄回去,有些地區已可以上網回覆,也有些地區要求非公民提供綠 卡或非移民簽證/身分的文件影本寄回。 千萬別自以為非公民,陪審員通知信事不關己就不理睬,曾有外籍留 學生不回信也沒去法院報到,後來被傳票召去法院說明,嚴重者會被 視為違法,有可能會被罰款。 反過來看,美國沒有聯邦身分證,一般美國公民也沒有聯邦層級的護 照簿或護照卡。非公民若收到陪審員通知去法院報到,法院也不容易 從駕照或州發身分證去查核究竟是否為公民,他們若能直接查出是否 真的公民身分,就不至於多浪費公帑寄一堆陪審員通知信給綠卡或外 籍留學生。 我曾有兩次被召去法院參加陪審員過濾篩選,都不曾被要求出示任何 身分證件。假使真要查看證件,駕照或州發身分證就足夠了,但仍無 法直接查核是否為公民。 另一個我們看來很怪的現象,就是投票時不必出示任何身分證件,只 憑簽名領取選票,讓選務機構“必要時”可核對選民登記表上的原始 簽名。美國曾有某些地區的投票站膽敢要求選民出示身分證件,被州 級或國會議員出面聲討,說是侵犯個人隱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5.37.11.16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udyabroad/M.1396951407.A.39E.html
dannyyin:兩次篩選應該間隔幾年吧? 04/08 20:41
那兩次進入法庭間隔超過三年,第二次還曾坐進jury box,但次日繼 續篩選沒多久就被請走了,每位法官主持篩選的風格不同,想成為正 式陪審員或是想早早解召回家,都不是個人能篤定達成的。我平均每 一到兩年會收到一次陪審員通知信,但大多數當天上午與下午兩梯次 都沒被召去法院。大多數地區的規定,候召一次無論是否曾去法院, 之後可豁免召集一年。 法院召人來擔任陪審員,有一點像是後備召集,有些人運氣好沒被召 去,有些人去半天就像點召,有些人去五天像是教召。陪審員薪資每 天僅十美元左右,遠低於法定最低工資,車馬費也很摳,只計算單程 費用,因為這是『義務役』。後備軍人召集36歲或50歲可除役,臨時 出國還可躲掉召集。但陪審員大概要65或70歲以上才可免召,且短期 出國申請延期幾個月後必定會再收到通知信。 我第二次進法庭候選陪審員那回,就是半年前人在台灣,申請延期半 年,屆時又寄來通知信,說不定就因為是之前延召而被排在第一組, 一旦當天有陪審員需求就被召去了。
ndr:看州或郡.話說很久沒看到 M大的知識講古文了 04/08 20:49
我只是不習慣在留學板討論買車、租屋、保險等生活雜事。
uwmtsa:我好像也收到過,印象中就是回覆解釋一下我們是留學生 04/08 22:17
陪審員通知信回覆的方式,以及如何召喚各組進法院候選,各州各郡 都不盡相同。貼郵票回信傳統方式仍舊可用,近年各地法院陸續採用 電話語音選項或網路回覆方式。聽過南加州某些郡要在同一星期連續 等候召集四到五天,其他地區只要候召一天算是煎熬較短的。 ※ 編輯: marathons (75.37.11.169), 04/09/2014 15: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