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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C大還是秉持大學時代的風格,真是讓在下懷念甚許。 該代理辭不辭退、合不合理、有無道德瑕疵,我想各有說法與立場。 但在下不才,提供一案例供C兄參考。 C兄您大學時代F4成員中某一ID號為「顏智」者,今亦任教於閣下任教縣市某區(正職) 該員為任教學校(完中)國中部教師,曾接任該校補校師資。 某日該員於學期中向學校提出拒教補校之提案,且拒絕接受慰留。 (據聞該員高中新竹某高教學府碩士班,指導為中研院一婦女史研究專家) (該員另有太多八卦,校方主管階級曾當我面批評其為不適任教師,但問及為何不提 教評會,則不置可否。(誰要扮黑臉?)) 時值學期中,學校去哪裡生一個4堂夜間的師資(想當然耳,正職誰要接?) 只好由不才每週搭25分鐘火車去該校救火(當然區區五千,對在下也是救命吃飯錢) 這個案例中,完全合法,不知C兄作何感想? 當然,我個人認為這無可厚非,差別只是「代理」跟「正職」下,大家不知不覺自動 選擇作答而已。 我很期待C大將來有一天在教育體系,若有機會遇到這類情境,還能如在網路上一樣 侃侃而談。(甚至願意扮黑臉去教評會公幹他,那會更大快人心) : → cjls:一碼歸一碼,不是每個案例都可以這樣說就通的..... 05/08 22:40 : → cjls:今天是每間學校都很自私嗎? 為什麼我們要總是要預設最壞的? 05/08 22:42 : → cjls:咦?那代理教師接行政於法有據啊,那怎麼這時候不講法了? 05/08 22:45 : → cjls:所以「老師」是什麼? 各位在討論這個議題時有想清楚嗎? 05/08 22:46 : → cjls:OK,兩邊都講法,那學生呢? 05/08 22:47 : → cjls:沒有說部可以,只是處理的手法不是很恰當。 05/08 22:47 : → cjls:直接曠職就可以了。 05/08 22:51 : → cjls:如果校長人事不同意,代表溝通無效,那當然可以直接曠職。 05/08 22:53 : → cjls:我會不太高興是因為原PO本來的文章讓我感覺只是把代理當個過 05/08 22:53 : → cjls:但是代理是提撥勞退的。 05/08 22: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4.159.205
cjls:同學,您老出山就拿那位「高人」來當例子,我承擔不起啊XD 05/09 13:45
ssying:雖然 上述之人我都不認識 但請C大 可否就上述案例評論 05/09 14:34
ssying:我相信以C大高尚人格 一定會以代理教師離職的標準 來評論 05/09 14:35
ssying:上述案例 絕不是雙重標準之人 05/09 14:36
cjls:如果我是教評會的,我會建議四條二啊,就這麼簡單。 05/09 17:30
cjls:我的想法一點都不是什麼高尚的人格,不用搞這種無聊的手法 05/09 17:31
cjls:今天是在就事論事,我們是老師,不是政治人物。 05/09 17:31
cjls:今天其他學校不用四條二去砍擺爛的老師,所以呢?邏輯很怪 05/09 17:32
cjls:搞得好像我得一個人去負責這些擺爛的老師一樣...=.=" 05/09 17:32
Fictitious:所以不要太衝啊…凡事自有公評。 05/09 17:37
cjls:我也講了,如果原po被學校壓榨有具體事實,離職也只是剛好而 05/09 17:44
cjls:今天原po原文的語氣根本跟被壓榨完全扯不上邊,這就是職場倫 05/09 17:45
cjls:理的問題了,扯一堆出來是要幹嘛? 這種事本來就一碼歸一碼.. 05/09 17:45
spider:找到台階下就好,不要再自己爬上去 05/09 18:36
totwinkle:哈哈 瞬間鳥掉 05/09 20:27
wildkidy:c大針對第一篇不就是在說倫理、責任、教育者的自覺嗎? 05/09 23:22
vingfing:所以呢?不對人不對事,鍵盤倫理? 05/10 12:11
flymood:除了正義魔人我想不到另外的詞彙 05/14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