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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3次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頒暨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規定訂定之。 二、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 正式教師:初聘聘期自101年8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止 數 學 科:正取1名 初選錄取10名 (兼任秘書) 三、簡章公告時間及方式: (一)時間:101年6月29日(星期五)至7月4日(星期三)。 (二)方式:網站公告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staff.tp.edu.tw/ 2、臺北市教師會網站 http://www.tta.tp.edu.tw/ 3、教育部選聘網站 http://tsn.moe.edu.tw/ 4、本校網站 http://www.csghs.tp.edu.tw 四、報名資格: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3條各款資格者。 (二)現任中等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具有3年以上主任(含秘書)經驗者尤佳}。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年齡65歲以下(民國36年8月1日以後出生者)。 (四)未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各款情事 之一者。(倘報名時未發現,於聘用後仍應予以解聘)。 五、報名日期、方式、地點: 日期:101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6時止。 方式:現場報名。請攜帶相關資料,親自或委託(免附委託書)辦理報名。 地點: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人事室(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141號 電話: 02-25073148轉262) 六、報名手續:(表件請自行以A4白色紙張下載列印,不得任意變更內容) (一)初選:繳交教師甄選報名表(附件一)、切結書(附件二)、教師甄選個人資料表(附件三)、 原服務學校同意報考文件證明正本(格式不拘)、本人教師登記證影本(以A4紙張 依序排列,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供本校留存) -- 免附其他證件。 (二)複選:複試當日現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備審。 1、國民身分證(免附影本)。 2、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免附影本)。 3、最高學歷畢(結)業證書(附影本)。 七、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現場繳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20.53 ※ 編輯: ksjksj 來自: 114.44.120.53 (06/30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