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i900916 (nari900916)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Re: [請益]「特殊教育導論」必要?
時間Sat Dec 15 16:46:27 2012
※ 引述《jason88633 (ㄚ福)》之銘言:
: 老師及前輩們好:
: 我想請問個問題,聽我們師培中心老師說
: 現在有部分教甄學校,在條件選擇上有備註說需要修過「特殊教育導論」這堂課
: 因為我們學校這堂課是3學分.且不算在26學分內.但要繳學分費= =!!
: 而且與我下學期有門課衝到..所以其實不太願意修!!
: 只好特別上來請問前輩們是真的嗎?
: 雖然知道老師不會騙我.但還是希望真正在第一教甄現場的老師們能給準確答案
: 感謝你們^^
教育部89.4.17以台(八九)特教字第八九四三四七一號函建議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教師甄選時,優先錄用已修畢特殊教育學分3學分
以上或已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54小時以上之一般合格教師」。
89.8.19教育部全國師範學院校長第二十四次校務聯繫會議決議函中,特殊小組特
別報告:前函為建議性質,所謂「優先錄用」之意涵係當應聘者之各項條件皆達
到錄取標準且同分時,可依需求量優先錄取修習特教3學分以上或參加特殊教育研
習時數54小時以上者,其並非為先決條件而是輔助條件。
http://ctld.ntue.edu.tw/files/11-1008-385-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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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176.139
推 jason88633:哇..真得很謝謝你們^^...我能安心修了 qq 12/15 16:55
推 Sallina:我94年修的特導3學分是算在「通識學分」,不知道這有影響 12/16 16:17
→ Sallina:嗎? 12/16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