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ex12283:真的..我也一直沒有習慣回主動去確認這種事情 03/04 11:26
→ cacud:我曾幫同學報名某場教甄,但他忘記簽名同意書 03/04 11:28
→ cacud:還好我是該校畢業,當年老師剛好是教務主任, 03/04 11:28
→ alex12283:真的一次慘痛的教訓...但也讓我看清公家機關的行政成效 03/04 11:28
→ cacud:所以自己就幫他補簽名。很明顯是違反規則, 03/04 11:29
→ cacud:但也表示不是沒辦法補救。 03/04 11:29
→ alex12283:只能再請指導教授有無辦法請人幫幫忙了.... 03/04 11:30
→ cacud:不該說是公家機關行政成效不好(代辦理的好像也只是大學? 03/04 11:31
→ cacud:而是說你習慣認為別人都該幫你準備的舒舒服服 03/04 11:31
→ alex12283:真的...但是以前考英檢資格不符也都會狂call你電話... 03/04 11:34
推 tooth:同意C大,如果認為重要,自己就應該多注意。 03/04 11:35
→ tooth:你只要注意你自己,代辦人員卻要注意所有考生。 03/04 11:36
→ fangyt:推別人為你準備好..你最該相信的是自己能為自己辦好.. 03/04 11:37
→ alex12283:我非常贊同以上各位的說法! 03/04 11:39
推 alex12283:但是"確實告知"資格未符的考生,也是他們的"工作"吧.. 03/04 11:42
→ nasa:簡章內的重要日程表,第四點! 03/04 11:49
→ nasa:不過這麼重要的事情,自己應該多注意才是!! 03/04 11:50
→ cacud:可憐了上篇的推文...(默哀 03/04 12:15
推 ILzi:這篇有寫到上篇推文的內容~ok啦 03/04 13:24
→ lily31251:還是靠自己最實在,花點時間上網看一下 也是種安心與保 03/04 15:13
→ lily31251:障~~~ 03/04 15:14
→ spider:你是從哪個規章裡面看到「確實通知資格不符的考生」是他們 03/04 15:43
→ spider:的工作? 03/04 15:45
推 ILzi:我有去翻簡章,還真的有寫這件事 03/04 16:04
推 kijoe1225:恩 我想說...我真的有收到通知補件(天阿 還好我有收到!) 03/04 16:53
→ kijoe1225:但我是在補件日期快截止才收到簡訊 後來去信箱查 其實有 03/04 16:53
→ kijoe1225:寄信(有在通知補件的的第一天寄) 只是跑到垃圾信件了= = 03/04 16:54
→ kijoe1225:好險!!!!!!!看到這篇差點嚇死我 從今以後我也會更小心的 03/04 16:54
推 spider:問題就是這個「確實」,他只要有寄E-mail通知就好,你有沒 03/04 17:14
→ spider:看到是你家的事情,哪有那個美國時間確實通知本人 03/04 17:15
推 alex12283:感謝各位^^!Spider說的對,這是我家的事,叨擾各位了! 03/04 18:39
→ alex12283:Spider肯定是位績優公務員^^ 03/04 18:40
推 LingSan:本來就是你家的事啊,不然哩? 03/04 19:50
→ LingSan:spider說的沒錯,tooth說的更是有理 03/04 19:51
→ redlotu:這真的要一直去注意,報名單位只要有把信寄出 沒被退信即可 03/04 20:51
推 trumpete:我老婆當年也是類似這樣錯過機會,後來乾脆也放棄教甄 03/04 22:04
→ trumpete:現在她是音樂教室的名師,月入七萬以上~~~ 03/04 22:05
→ trumpete:有時候,買個教訓,或是失去小東西卻換來新東西~~ 03/04 22:06
推 juniorjunior:樓上...這個理念不是可以用在每個人的身上吧... 03/04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