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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tricia6623 (yin)》之銘言: : 五月初報名全國聯招, : 一開始簡章規定今年通過教檢者不得以雙切結的方式考另一考科 : (我的實習科別是生涯規劃,必須加科輔導科) : 那時心急如焚 : 好在後來主辦單位放寬資格 : 現在問題又來了 : 開心的考完新北市高中職聯招 : 可能有望進複試的情況下 : 再檢查了一次簡章 : 卻發現 : 新北市的報名資格中有這樣的規定 : 「具有中華民國 國籍之國民,持有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或登記尚在效期間者(大陸地區 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設籍 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設籍 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設籍 10 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查驗,請檢附戶籍謄本查驗 ),加科登記未於複試報名時取得證書者不予報名」。 : 加科登記未於複試報名時取得證書者不予報名 : 加科登記未於複試報名時取得證書者不予報名 : 加科登記未於複試報名時取得證書者不予報名 : 而且不管國中或高中的簡章中都有這條規定 : 問了母校師培中心 : 即使拿到了第一張教師證 : 第二張的加科程序也至少要一個半月 : 這樣根本來不及在複試時提出教師證 : 更何況新北市高中職這週日就要報名了 : 有人有一樣狀況的嗎? : 好想哭啊! 我也是今年通過檢定考的考生 昨天上網查還查不到證書字號 今天上網證書字號已經出來了 但是系統顯示的發證日期是102年4月30日 不知為何發證後要等36天才把證書寄出來 最近發出的證書字號為中檢字第102013XX號 中檢代表的是通過中等學校類科檢定考試 102代表是102年度發出 以此進度來看目前發出的證書只有一半左右 (今年中等學校類科通過人數為2595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6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