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tricia6623 (yin)》之銘言:
: 五月初報名全國聯招,
: 一開始簡章規定今年通過教檢者不得以雙切結的方式考另一考科
: (我的實習科別是生涯規劃,必須加科輔導科)
: 那時心急如焚
: 好在後來主辦單位放寬資格
: 現在問題又來了
: 開心的考完新北市高中職聯招
: 可能有望進複試的情況下
: 再檢查了一次簡章
: 卻發現
: 新北市的報名資格中有這樣的規定
: 「具有中華民國 國籍之國民,持有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或登記尚在效期間者(大陸地區 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設籍 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設籍 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設籍 10 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查驗,請檢附戶籍謄本查驗 ),加科登記未於複試報名時取得證書者不予報名」。
: 加科登記未於複試報名時取得證書者不予報名
: 加科登記未於複試報名時取得證書者不予報名
: 加科登記未於複試報名時取得證書者不予報名
: 而且不管國中或高中的簡章中都有這條規定
: 問了母校師培中心
: 即使拿到了第一張教師證
: 第二張的加科程序也至少要一個半月
: 這樣根本來不及在複試時提出教師證
: 更何況新北市高中職這週日就要報名了
: 有人有一樣狀況的嗎?
: 好想哭啊!
我也是今年通過檢定考的考生
昨天上網查還查不到證書字號
今天上網證書字號已經出來了
但是系統顯示的發證日期是102年4月30日
不知為何發證後要等36天才把證書寄出來
最近發出的證書字號為中檢字第102013XX號
中檢代表的是通過中等學校類科檢定考試
102代表是102年度發出
以此進度來看目前發出的證書只有一半左右
(今年中等學校類科通過人數為25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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