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dle (什麼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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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國中] 缺學分的問題
時間Fri Aug 9 16:43:46 2013
※ 引述《mdking (~手胡南滾搖~)》之銘言:
: 因為修畢教程後先去念了研究所
: 寫論文時才去實習
: 中間隔了段時間,現在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
: 當初拿到的教師證是"高級中等學校 歷史科"
: (問題我當初實習是在國中阿QQ)
: 想要認證成可以到國中任教
: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第一個是爬文有看到之前似乎有公文說高中化學跟物理為國中理化之延伸
: 所以高中物理化學教師證可以通用於國中
大抵上您的問題可以參見這個網頁
http://nps.ntpc.gov.tw/oldlaw/9209.htm
: 請問社會科有相關類似的做法嗎?
: 第二個是我查了下當初師培的規定
: 想用研究所的相關課程看能不能抵免地理跟公民的學分
: (我當初有修社會學習領域概論)
: 但理論上還差了約2-6個地理公民學分
: 現在研究所也已經畢業了,所以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去補這幾個學分呢?
: 或是什麼地方比較多相關資訊?
: 感謝解答QQ
: 後記:剛剛打回給師培,他告訴我的是只要學校端認定可以就可以用高中教師證教國中
: 這是法條的模糊地帶....真的是這樣嗎= =?
: 問題公立聯招還是不能報阿.....
如果有懂法規的人事
應該不會讓你報名
即使讓你報名成功 也通過各項考試
報到時讓各校的人事與教評會發現
也可以不予錄取
(因為未具合格教師證 我之前考了幾年的教甄
幾乎各縣市的簡章上都有這一項規定)
但是...... 以上是公立的情況
就我的了解
私立的 只要你有教師證 他想怎麼敘就怎麼敘
(但通常還是比照公立
因為沒合格教師證 可以合法的打八折研究費)
之前我有朋友持高中教師證參加國中聯招
初試不審證 => 通過初試
複試審證 => 委員會居然給過
但是最後是備取非正取
排代分發去各校報到 卻被人事主任翻出法規對他說
他是高中歷史科 依規定來國中任教
要視為無相關教師證 研究費打八折
應該是他們也懶得辦教甄了 反正排代就直接用了
但敘薪還是要照法規敘
所以我推測 如果是正取 人事發現了 也會照簡章被取消錄取資格
其實真正
審查資格的是各校人事主任
決定是否可以到各校任教的 是各校的教評會
發給聘書的是各校的校長
聯招只是各校暫時把權限委托給聯招委員會或是教育局而已
各縣市舉辦時的名稱也不同
像桃園縣的新進教師 過了筆試+試教之後
用「介聘」的名義到各校的教評會口試
通過了才是正式教師
台中市則是稱為「候用教師」依序分發到各校找教評會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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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30.63.39
→ HEROR:今日聽桃園縣聯招,正取後去各校「口試」,有拒接行政因此被 08/09 19:33
→ HEROR:該校教評會退件的(聽正式教師轉述,非今年)。有人知道嗎 08/09 19:33
推 Atropos0723:我是見過體育科因為正取順序在尾巴,所以只好選某校 08/11 09:25
→ Atropos0723:那所學校會沒人選的原因,是因為它要求某項運動專長, 08/11 09:26
→ Atropos0723:這位老師硬著頭也得選,而後來就專長不符被退件了 08/11 09:28
→ Atropos0723:至於那項運動專長喔....似乎不太常見。 08/11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