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tt906 (PP)》之銘言:
: 各位先進您好~
: 小弟~在學期間有修習公民領域科目教程已修畢
: 畢業時,原本準備先去實習~
: 但陰錯陽差~
: 應徵到一份大學行政工作
: 工作了將近五年~
: 發現想重拾以前執教鞭的熱情
: 回母校詢問公民類科是否可以繼續找學校實習
: 得到悲劇的訊息~
: 母校已取消該科的教程
: 經詢問是否可以重新實習
: 得到答案是還要再詢問相關單位
: 不知各位先進是否遇到同樣的情況~
: 求教於先進們~
: 感恩不盡~
1.首登專長教師證(第1張教師證)可以選擇適用取得師資生資格後任一年度的專門課程
現在公民專門課程已經被取消並不影響舊生權益
還是可以實習
2.如果因為學校取消公民專門課程無法由原校輔導實習
可以類推解釋適用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3項有關教育學程停招或失培中心裁撤後的規定
前二項已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者,得自行向原師資培
育之大學或其他開設有相同師資類科之師資培育大學,申請參加半年教育
實習課程,成績及格者,由原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
書。但原師資培育之大學已停招或停辦者,得由辦理教育實習課程之師資
培育大學會同原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3.目前99課綱高中已經沒有公民科
您只能選擇在國中實習
再以加科登記方式申請高中公民與社會教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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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12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