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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內容,是回覆「4/10在青年公園有泳池救生員技術士檢定」推文討論, 本人意見是,政府不應該強制民間浴場業者雇用救生員。詳見下文說明。 → deo2000:不對,講了這麼多,根本就不應該強迫游泳池雇用救生員, 03/26 13:59 → deo2000:一切問題都讓市場自己去解決就好! 03/26 14:00 → wendycandy:不強制泳池僱用救生員會發生很可怕的事情... 03/26 22:14 → wendycandy:我就聽過叫櫃檯小姐去幫顧泳池的 03/26 22:15   如果「可怕的事情」是指溺斃風險,那你放心。凡事都有風險,任何人都可以 決定自己要不冒這個風險?為什麼有人願意冒著被車撞死的風險通勤?因為他認為值得 ,認為不值得的人,就會多花些錢住在公司或學校旁邊。   同理,自認擅泳身體的好的人就會選擇較低價,但無救生員的場所。初學者或身 體不好的人,自然願意多花錢選擇有救生員的場所。   首先,泳客都是自願來游泳的,他可以自己決定要花多少的錢,冒多少的風險, 只要泳客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就可以。每個人對救生員的需求程度都不同,強迫每個想 游泳的人都一定要接受這樣的服務,並不公平。   要是業者或泳客都認為「櫃檯小姐能取代救生員」,那保險公司自然也認為這樣 容易出事,理賠機率高,會提高保費,讓業者有雇用救生員的動機。   那政府該做什麼?    1.降低泳客選擇的資訊成本   規定所有浴場業者,必須申報各時段設置的救生員人數、該浴場雇用的     救生證號碼和發照單位,上網公開讓民眾查詢。且不定期檢查,減少有出租     證照的弊端。       建築物強制要有八大技師審查,審查建案是否符合電工、土木、結構、     消防等法規。因為建築物出了事,有公共危險,會傷及很多無辜,所以強制     要有國考合格的專業人士審查。       浴場是泳客自願去的,溺水了,並不會波及浴場外的人,所以無強制設     救生員必要。    2.強制進入浴場場所,強制設置救生員       像北市國中小,因為是義務教育,無法拒絕要上游泳課,還有軍隊等等     地方,也是無法拒絕習泳的場所,只有這些地方,才有強制設置救生員的正     當性。   政府任何高於供需均衡點的價格管制,都一定造成弊端,     有人願意違法冒風險,讓櫃檯小姐取代救生員,     顯然「有救生員」的價格已經高於均衡價格,弊端已經造成,   讓有救生員需求的泳客,誤信該浴場有救生員值班,   使其身處比預期風險更高的環境。   為了減少弊端,應當減少管制,促使資訊透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148.78 ※ 編輯: deo2000 來自: 114.136.148.78 (03/27 02:54)
wooshot:有道理。 03/27 03:08
RaJi:開始寫期末報告了嗎? 03/27 04:27
fish3932000:你的問題就像蓋房子不用技師簽證是一樣的道理 03/27 07:01
fish3932000:這還令我想到一件事,就是勞安人員,其實有的小工地 03/27 07:10
fish3932000:或是室內裝修業者其實他們並不會聘這個職缺,你想知道 03/27 07:11
fish3932000:為什麼嗎 03/27 07:11
fish3932000:因為風險太低 03/27 07:13
ilovewwf:我只覺得台灣把游池溺斃責任都怪在救生員身上很誇張 03/27 09:32
ilovewwf:說實在話目前游池救生員的工作內容是連櫃檯小姐可以勝任 03/27 09:33
ilovewwf:救生員僅僅不過指是受過一些簡單的游泳訓練 要救人是困難 03/27 09:35
ilovewwf:更何況現在的救生員那一個是安安份份的再看池子的? 都馬 03/27 09:37
ilovewwf:被老闆叫去做東做西 反正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啦 政府要做的 03/27 09:38
ilovewwf:我覺得是成立一個類似救生員工會 資訊可以互相交流 03/27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