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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ndycandy (溫蒂糖小姐)》之銘言: : 照你這樣說 : 不想花錢的人游開放水域就好了 : 真的不需勉強進泳池 游泳池所提供的服務並非只有救生員, 還有控管的水質、 建築物的保護不受天氣影響、 方便的更衣沐浴設備、 靠近人口密集處的土地交通便利、 這些都不是自由財,不是像空氣陽光一樣隨手可得, 是有限稀少的資源, 花錢進泳池,對救生員需求彈性大(可有可無、或不需要)的泳客, 是受到了這些誘因而光顧, 他們並非勉強、是自願的,一定是在認為「物超所值」的前提下才做出選擇。 : 話說我才剛看完一篇文章 : 一個自恃甚高的丈夫海泳溺水 太太只能在岸邊不停的哭 : 遊客呢 自然是無人伸出援手(總不能指望每個海灘都剛好有合格又勇敢的救生員遊客吧) : 故事的結尾很幸運 : 販售泳具的阿伯默默的接近 在他滅頂前將人帶了回來 : 如果泳池也要成為開放水域般無人管理 : 我們最好祈禱有很多很多販售泳具的阿伯加入   君不見擅自進入管制水域要罰款?!因為去救人需要成本。打一通119就有 人來救,而且只要繳罰款就好?哪有這麼好的事情?消防隊的經費是廣大納 稅人出的,包括那些一輩子都不需要被救的人,這就是「外部成本」的概念。 自己消耗的成本,別人來幫他付出,並不公平。   罰款就是「補貼」,為了抵銷外部成本的機制,顯然罰款遠低於外部成本 ,低到要讓大家去擔心。   販售泳具阿伯的行為,可以看做是救災單為民營化,依民法§150,這位 阿伯可以向泳客提出損害賠償,實質上就是阿伯的收入。民營化可以提高效率 ,減少成本,說不定合理的賠償金額,比行政罰的罰款還低哩!   當這種行為有利可圖之後,自然會吸引越來越多有類似能力的人加入營利。 讓有能力救援的人知道「我救你,可以收錢」,比祈禱更有用! : 大豹溪封溪那麼久 一開放馬上死好幾個 原因何在?   原因是這個救災市場被政府壟斷,所以沒辦法到處都是泳具阿伯。 如果救災市場是自由的,那些跑去玩水國中生的父母絕不擔心「萬一小孩會溺死」, 而是擔心「萬一小孩溺水我要付很多錢給商業救災人員」,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 許多人往往高估自己的能力 : 在受救生訓前我就可以連游8K不停 重點是真的"不能停" : 當時不懂踩水的我 在深水區根本不敢中途停下來 每次游就一定要到岸 : 已經有自救能力的人 常常忘記自己理所當然的這些事對別人來說很困難 : 要不換個方式吧   「跟他說一堆道理,不如給他一個價格」,要是高估自己能力的人夠多, 早就一堆等著請求損害賠償的救生員,在開放水域邊虎視眈眈了!那為什麼沒 有形成這種現象呢? 1.救災事業被政府壟斷 2.高估自己擅泳的人不夠多,無法達到規模經濟 : 泳池可以不雇救生員 只要規定進場的人都有救生証就好了 : 我想這樣合情合理合成本又合乎安全 你說是吧   這樣不合乎成本,會虧死,沒有人會這樣做。差別定價比較合乎成本, 比如說有救生證可以打折,或者可以在無救生員時段入場。 : :   那政府該做什麼? : :    1.降低泳客選擇的資訊成本 : :   規定所有浴場業者,必須申報各時段設置的救生員人數、該浴場雇用的 : :     救生證號碼和發照單位,上網公開讓民眾查詢。且不定期檢查,減少有出租 : :     證照的弊端。 : 有幾個老阿伯或歐巴桑會真的上去查呢? 也可以像診所一樣,把證照都擺出來,我不知道是不是強制規定? 但是我知道EMT執勤一定要佩戴證照,救生員佩戴或許不利救生,擺出來就好了。 : :    2.強制進入浴場場所,強制設置救生員 : :       像北市國中小,因為是義務教育,無法拒絕要上游泳課,還有軍隊等等 : :     地方,也是無法拒絕習泳的場所,只有這些地方,才有強制設置救生員的正 : :     當性。 : 這些人還有老師和教練保護著 : 自泳的人才是風險最高的族群 自泳的風險最高嗎? 這我倒不認為。 俗話說,擅泳者溺,那是因為擅與不擅者,都有自由選擇要不要下水的權利。 擅泳者下水,溺水的機率一定是低的,但不是0; 不擅泳者,不願意下水,溺水機率當然是0! 在沒有選擇,一定要入水的情況下,不擅泳者一定風險更高。 : 是供需原則 還是業者永遠想多省一點錢??   是供需原則,但不是業者永遠想多省一點錢,業者是想要利潤最大化。 : 在百貨公司摔個倒骨折 都可以要求 : 或是雨天在燦坤樓梯滑倒挫傷 沒有放上小心地滑 他們一樣要負上責任 : 業者的責任無遠弗屆 要出來開業 就要自己想辦法減低風險 : 請救生員是在幫他們省錢少賠幾百萬 而不是多花錢   如果,溺水泳客向業者求償的數量夠多,救生員薪水就不會像現在這麼低, 業者也會精挑細選,並經常複訓。業者不這樣做,原因有幾個可能:   1.風險並沒有這麼高,機率低到,與走在人行道被撞死的機會一樣低   2.救生員替代品太多。實際上救生員能力不用那麼好,售票員只要會丟泳圈即可勝任   3.受害泳客或家屬不懂得要求償 : 我唯一認同的只有不該事事都推給救生員 就像醫生也並不總能救回每一條生命 當然! 付了救生員的錢,就要有救生員專職的服務 : 個人一直覺得游泳開心就好 但是關乎安全的事則不能有任何退讓 每個消費者的喜好與能力都有所不同,就算關乎性命的事情也有取捨退讓 ,就算是你也會這樣做。如果真的不能退讓,那你一定不敢搭交通工具了。 搭公車、騎機車、開車出門等狀況下,不可力抗的重傷或死亡機會,絕對不是0, 那為什麼這麼多人這樣做?因為冒這一點點風險可以換來極大便利。 這裡要談的是邊際效用,大家都這樣做是因為邊際效用大。游泳池的固定成本 、水、電、瓦斯、售票員等已經佔去大半,多兩個救生員(變動成本),會有一定費 用反映在門票上。假設救生員很專心,不做其他事,薪水文書等雇用成本一小時300, 平均一小時收入20張門票,平均每位泳客每次光顧,有15元花在救生員身上。   其中10位泳客不黯水性,平均最多願付40元在救生員上,那這些泳客平均一位 因為救生員而獲得25元的邊際效用。只要邊際效用<=0,他們都願意付錢。   另外10位泳客自認擅泳,平均最多願付0元在救生員上,那這些泳客平均一位 因為救生員而損失15元的邊際效用。如果可以,他們不願意付這十五元,但是救生 員的服務,和本文首段說的誘因(交通方便、水質管理、其他設施等)是強制搭售 的。救生員邊際效用雖然為負,但是和其他服務的邊際效用相加,仍<=0,所以自 願光顧。 以上例子,救生員對泳客創造的總效用為(25-15)*10 > 0。如果有小於零的情 況,那就是因為政府管制,造成泳客和業者的損失。 : 一個溫水泳池每月花在水電瓦斯的開銷上 絕對聘兩個救生員還有剩 當然有剩,不然就私立泳池就消失了! 還是前面的老話,不管業者、勞工還是顧客,就是要追求利潤最大化。 : 好笑的是很多俱樂部主任 櫃台 還有芳療人員雇一堆 救生員則是請一個都嫌多    這句話意思就是:救生員總效用為負。 不過這裡要注意點,那不代表該業者認為不需要救生員, 有可能是業者認為,其他工作人員的眼角餘光已經足以取代救生員。 : 業者的心態不難想見 畢竟主任跟櫃台都懂賣票 芳療人員可以增加收入 : 只有救生員是不得不請的冗職 : 該修法的是讓救生員回歸該有的職務 而不是修法修掉救生員 : 一張門票便宜20元真的比自己和親友的生命重要嗎? 不願多付這20元的人,只是因為覺得這20元還有更好的用途,不是覺得命不重要。 差別在於每個人認為「無法自救,需要救生員」的機率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我不是要否定「花錢請救生員」,而是強調政府應該尊重每個人選擇的自由, 性命不是國家的,自己選擇,自己負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2.149.244 ※ 編輯: deo2000 來自: 111.82.149.244 (03/27 18:27) ※ 編輯: deo2000 來自: 111.82.149.244 (03/27 18:37)
wendycandy:溺水的人裡有一大票都是以為自己很厲害的 03/27 18:38
wendycandy:人命絕不能放在經濟學的起點作討論 03/27 18:39
wendycandy:未來你如果開了泳池 麻煩告知我們一下是哪一間 03/27 18:39
zorrle:最後一段就有問題 國民的性命絕對是國家要負責的 03/27 19:03
zorrle:這也是為啥要強制規定騎車戴安全帽 開車要綁安全帶 03/27 19:05
deo2000:所以我也不贊成這些規定,無安全帽/帶車禍了不會傷到別人 03/27 19:13
fish3932000:為什麼救生員被政府壟斷??有點看不懂 03/27 19:33
fish3932000:如果這麼說很多師都是政府壟斷囉 03/27 19:37
我沒說救生員被政府壟斷,是救災事業,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消防隊。 開放水域的救生是他們負責。如果游泳池無法救,也是可以叫他們去。 ※ 編輯: deo2000 來自: 223.138.166.155 (03/27 23:00)
loveswim:純噓草菅人命,猜測你的命大概跟這篇文章價值一樣高。 03/27 23:01
loveswim:喔 還有323p幣 可以偷笑了 03/27 23:01
你可以把原文最後一段再看一次,就會知道現行制度才是草菅人命。 如果救溺市場高度開放,競爭激烈, 到了夏天就不會有小孩戲水溺死的新聞,只會有為高額救溺費用煩惱的父母, 救生員這個行業會更有尊嚴、更高薪、門檻更高。 ※ 編輯: deo2000 來自: 223.138.166.155 (03/27 23:40)
lazycat5:市場機制只是一種概念,並不是現實生活的解答 03/27 23:59
lazycat5:經濟學家最拿手的是後見之名,100種學說誰矇對誰就神 03/28 00:01
fish3932000:...現在又說你沒有說,真無言 03/28 08:54
fish3932000:原因是這個救災市場被政府壟斷,所以沒辦法到處都是泳 03/28 08:55
是的。救生員的確未被壟斷。 1.救生員僅限於水上救生,責任僅限於僱用之營業場所。其他類型災難,以及無人經營的  水域安全皆由當地消防隊負責。台灣還沒有民營單位與消防隊有相同功能,故壟斷。 2.救生員只是強制要雇用,並沒有規定要用哪家訓練的,或哪個單位發的證照,  其他社團隨時可以加入招生培訓,所以救生員未被壟斷。
eggli:我想問一下原對於國家防衛市場被國軍壟斷這件事情... 03/28 11:02
eggli:是否開放自由市場後軍人待遇以及國家安全就會提昇? 03/28 11:03
這個問題超出本版討論範圍,可私下或他板討論,在此不回答。 ※ 編輯: deo2000 來自: 111.81.163.241 (03/28 20:51)
shacklezone:這篇寫的很好ㄚ。 03/29 17:52
shacklezone:由經濟的角度切入,的確可以貼近很多現實,只是現實太 03/29 17:52
shacklezone:醜,大家只相信美麗的謊言。 03/29 17:52
shacklezone:念經濟系又當了五年救生員的留... 03/29 17:53
wendycandy:其實我很推崇原PO給大家新角度去發想 03/29 18:37
wendycandy:對於人命 道德 經濟 成本 國家 大家都能保有自我立場 03/29 18:38
nonstyx:大多數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 安全都不是他們的主要賣點 03/30 17:19
nonstyx:那是否他們都不需要去規範安全檢測的部份呢? 03/30 17:21
sneak: 醜,大家只相信美麗的謊 https://muxiv.com 08/07 14:02
sneak: ...現在又說你沒有說 https://daxiv.com 09/10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