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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辦法,就是立法給予制度性保障,要保障什麼呢? 保障成功救溺者可以收取巨額費用的請求權, 重賞之下,必有有能力、有技術、有器材、甚至有團隊的勇夫。 管你是在河邊、溪邊、海邊、甚至你家浴缸, 不怕你溺死,就怕你破產而已。 前陣子有請教過民法老師,如果想成立一個私人救生公司的可行性, (我都已經把名子想好了,公司叫 BlueWater,商標是一個"蹼"), 結論是,因為一些法律上的限制,會無利可圖, 每年就因為這樣,多少可以用錢換來的性命白白留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96.117
hitsukix:資方不會想花這筆錢 06/02 10:16
deo2000:如果有利可圖還不想投資,那是資方的損失。 06/02 10:20
hitsukix:把人性想的太單純了 06/02 10:27
wendycandy:父母如果會預知這件慘劇 不是阻止他去就是下鉅額保險 06/02 10:35
wendycandy:人性都有僥倖的心態 發生前都認為自己不會用到 06/02 10:36
妳說的沒錯,就是因為這種心態, 所以我才希望能修法,讓沒有事先立契約的救難(法律上稱「自助行為」)可以賺得到錢, 偏偏就是因為法律的限制,如果不事先講好(例如保險)的話,救人賺不到錢。 最後得到好處的,可能只有保險公司。 這種制度如果做起來,救生員的身價就會高,或許不輸游泳國手。 ※ 編輯: deo2000 來自: 61.231.96.117 (06/02 10:49)
wendycandy:先不論正義性 救起來以後拿不到錢的機率是90%吧?! 06/02 11:02
firefans:好主意!!!! 06/02 11:27
SuperModel:坐而言不如起而行,柯媽媽也是這樣讓大家保責任險的! 06/02 11:33
superbigsula:我覺得這想法不錯^^ 之前新聞 加州救生員年薪500萬 06/02 11:37
eggli:我沒記錯的話,校外教學本來就會另外保險了不是嗎? 06/02 11:37
superbigsula:全職 非 打工 06/02 11:38
eggli:而業主也大多會另外加保產品責任險一類的東西 06/02 11:38
superbigsula:那些都是小錢吧 誰要那幾百萬 失去一個孩子...能索賠 06/02 11:38
superbigsula:誰不會要求都索賠~~ 06/02 11:39
powerful:因為是對公司吧 怎麼對個人 不敢動公司 只敢對老百姓? 06/02 12:42
powerful:這樣立法後 只會出現一堆莫名其妙溺水案 然後被救索錢 06/02 12:43
powerful:"因為"打錯 是"應該" 06/02 12:44
javabird:保障成功救溺者可以收取巨額費用?向誰收?收不收得到是問 06/02 13:52
javabird:題,就算收得到,後遺症是以後大家都不敢接近水了,連游泳池 06/02 13:53
javabird:都不行,這樣一來,完全無法達到鼓勵安全玩水救生的目的. 06/02 14:00
我不否認,有人會因為救溺巨額費用而更怕水, 但是,也會有人因為救溺巨額費用,更想要學游泳, 加上救生員這個行業的利益提高,會吸引更多、更優秀的人學游泳和救生。 我們不知道哪一種效果比較強,但我知道給市場決定是最明智的。
NaTaO3:不 可 能 ~ 資方連救生員的薪水都省了 怎麼可能會有錢賠你 06/02 15:13
NaTaO3:造我來看 就是 強制規定請救生員 穿救生衣 and 溺水的保險 06/02 15:14
NaTaO3:還有 做父母的 一定要讓自己的孩子學會游泳 是"學會"游泳喔 06/02 15:16
省救生員的錢,是因為游泳池風險太低, 一些戶外、海邊、無人管理的水域才是救生員的舞台, 但是在這些地方救人不能當飯吃,如果修法開放,就不是問題。 高額救溺費用,也是刺激父母送小孩去學游泳的動機,一樣可以開拓各位的市場。
eddiecho:要把救援失敗這公司要賠多少錢放入成本 06/02 16:49
hitsukix:樓上這是好問題 06/02 19:36
這的確是值得討論的細節,不過暫時沒有要創業,不會去想細節問題。 ※ 編輯: deo2000 來自: 218.166.109.138 (06/02 22:40) ※ 編輯: deo2000 來自: 218.166.109.138 (06/02 22:47)
NaTaO3:好吧~那這是個商機!!!! 06/02 23:48
ilovewwf:可行性不高吧 你的概念這就像救火隊 不過溺水只有短短的 06/03 00:11
ilovewwf:幾分鐘 而且一般水域溺水大家就會打去消防隊 如果是如遊 06/03 00:13
ilovewwf:樂園溺水的話 團隊要能幾分鐘之前達到? 如果我是業者我會 06/03 00:14
ilovewwf:問那如果給你承包以後沒救到是誰的責任? 06/03 00:15
ilovewwf:在說到這急流泛舟根本跟救生員沒太大關係 這個設施只要是 06/03 00:18
ilovewwf:人掉下去就沒救了 所以要防堵的方式應該是從遊樂器材本 06/03 00:19
ilovewwf:身防堵 而不是增加救生員吧 我的粗淺看法大家看看吧 06/03 00:20
nonstyx:可行性太低 保險公司有地震險 但大家可以查查 921地震有多 06/03 00:36
nonstyx:少人獲得地震理賠? 要為了救溺而設立各點去預備救人 沒溺 06/03 00:38
nonstyx:者就保證沒收入 難道你要救生員邊站救生邊打毛線補貼收入? 06/03 00:38
ilovewwf和nonstyx兩位的發言,都侷限在有制度規劃的"公司"經營模 式。其實我想講的重點,不是在開公司,而是費用的請求權。就像你們講 的,除了海邊和一些無人管理的熱門水域,守株待兔划不來,   我的希望是,就算是路人遊客,只要就溺成功,就有費用的請求權,這樣 就沒有守株待兔的成本,你們講的狀況就有解套之道。 遠水救不了近火,消防隊人多設備多。但是兵貴神速,救災也是,現場目 擊且有救溺能力的遊客,效果才是最大的。 ※ 編輯: deo2000 來自: 218.166.99.108 (06/03 00:54)
ilovewwf:請求權也不可能阿 難道你救人前要先調查他有沒有錢? 06/03 00:50
ilovewwf:沒有錢不要救? 06/03 00:50
ilovewwf:沒有錢付的抓去關??都很不合理阿 06/03 00:52
其實這就跟wendycandy說的一樣:只有10%個案會付錢怎麼辦? 只要這10%打平其他90%的成本後,還有利潤,那就可以做。
deo2000:沒有錢累積經驗也好。給付不能是後面的事,要先有請求權阿 06/03 00:56
ilovewwf:有權利不能執行有什麼用? 就像大豹溪禁止戲水牌子立在那 06/03 01:00
ilovewwf:每年還不是一堆人去那邊玩水 06/03 01:00
※ 編輯: deo2000 來自: 218.166.99.108 (06/03 01:06)
ilovewwf:如果真的立法了就會跟錢包要求三成回饋一樣 會被社會道德 06/03 01:11
ilovewwf:批評 06/03 01:11
wendycandy:溺水救援有即時性 若要派駐足夠的人力公司肯定會虧錢 06/03 07:52
sr227520:怎麼判斷那人是否溺水? 被救起的人說不用人救他也可以自 06/03 09:14
sr227520:行游回安全的地方,或者有人在水裡深淺卻被救生員拉上來 06/03 09:15
sr227520:這樣要怎麼判斷這人是否算溺水? 06/03 09:16
sr227520:我曾經游泳游累了,所以在泳池漂浮休息,結果前方忽然插 06/03 09:25
sr227520:進一根竿子,原來是救生員以為我溺水= ='' 這樣他能要求 06/03 09:26
sr227520:救我的費用嗎? 06/03 09:26
wendycandy:原PO的確是提供了不同的面向公大家參考 值得鼓勵 06/03 11:57
wendycandy:不過就商業實際面來看 虧損將遠大於收益 06/03 11:58
evil0108:先不管什麼商業利益。你公司不能取BlueWator的,自然物是 06/03 18:37
evil0108:不能當做商標的。藍光光碟Blu-ray 必勝客Pizza Hat,注意 06/03 18:38
evil0108:到了嗎?它沒拼錯單字喔。 06/03 18:39
evil0108:抱歉,我自己反而拼錯(是Water)。不過你要叫BluWator可以 06/03 18:41
evil0108:唷^^ 06/03 18:41
wendycandy:印象中商標在命名時必須避免造成該行業之排擠性 06/04 12:18
sneak: 溺水救援有即時性 若要 https://muxiv.com 08/07 14:07
sneak: 而業主也大多會另外加保 https://daxiv.com 09/10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