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kedApe (save your time)
看板taekwondo
標題Re: [=□=] 100塊...
時間Sat Jan 27 00:41:02 2007
: 這兩次我故意把背包放在更衣室裡面,
: 前一次安全,今日果然被抽走。
: 不囉唆,拿了皮夾,報了案,採了指紋。
: 但根據推算,主要是中學生們才有機會單獨進入更衣室(我今天有稍微留意一下)
: 很不希望被徹查,於是請警員先別處理,
: 我會再用留言的方式嚇阻犯案者,請君莫再偷,
: 否則這次留下的指紋就有機會與十分有限,進入更衣室的群組做份對照了。
: 以上。
: 推 l80110:沒有案底不會有指紋在警察局 話說他今天9點到... 01/26 23:50
: 推 NakedApe:當然,我並不希望這樣就找到身分,但群組這樣小,其實 01/27 00:29
: → NakedApe:逐一對照這次留下的指紋,必定能找到。 01/27 00:30
: → NakedApe:我會留言告知這位慣犯已經報案並採下指紋了,盼就此嚇阻 01/27 00:30
且讓我說明如此處理之用意:
無論如何,絕大多數有嫌疑的人物都是年輕的學生。
慣犯固然可惡,也應該受到懲罰,
但無論用抄下鈔票號碼的方式或者其他直接糾舉,
都會造成民生道館的難堪。
故利用慣竊的習性,直接在警政體系留下紀錄,
又同時暗中警告之,使其終其一生一旦在台灣再犯,都可能直接比對出指紋,
同時達成嚇阻與教育的作用,我想對大家都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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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重要的,莫過於去愛人跟獲得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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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73.86
推 etkelly:推...希望慣竊能就此罷手 01/27 02:16
推 DyingIce:嗯. 就讓證據說話吧. 真相也許會讓大家大吃一驚. 01/27 11:07
→ DyingIce:如果真的要用到指紋.就算是清白的人也要接受採及... 01/27 11:09
→ DyingIce:也就是所有的可能人都要.到時候大家就別以"人權"來阻擋. 01/27 11:13
→ DyingIce:雖法律上不是所有人能被強迫採證的.(念法律的快出來說明) 01/27 11:14
推 anboy47:其實不能夠強迫她給指紋拉 不過可以嚇嚇她我們採取行動了 01/27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