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盧志高 財政部昨天公布,去年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的納稅人,今年申報92年度綜所稅時,將人民 幣所得換算為新台幣所得的折算率,經核定為4.16比1,以利納稅人適用。 同時,財政部表示,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如有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仍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繳納所得稅,請納稅人注意。 【2004/03/11 民生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8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