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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 實習老師薪資免稅否 教部認定 記者陳美珍整理 台北市讀者Joanne問: 我在92年1月到6月都在國中當實習老師,月薪8,000元,後在8月考上正式老師, 自92年8月起正式敘薪。 由於軍公教人員可以免稅。因此,我是否需填寫報稅的申報表? 財政部賦稅署答覆: 所得稅法規定國小及國中老師薪資所得可享受免稅,主要依據職業別給予免稅。 因此實習老師是否具有老師的身分,要由教育部認定。若亦為老師,其薪資所得 依法可以免稅。 (讀者詢問稅務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tax@udngroup.com) 【2004-06-09/經濟日報/9版/稅務法務】 以上來源:http://udndata.com/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