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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yoiori (想找人問考試的事..=.=)》之銘言: : 養父假如過世的話,無配偶,無任何家屬的話,也沒遺囑, : 養子有權利繼承養父的財產嗎? : 另請問一下,假設一男與不同的女方有關係並有兒女, : 女方也都各自結婚,且男方在戶口上沒有填任何家屬, : 但其實還有這些兒女,只是兒女的戶口落在各自的女方的老公那, : 那男假如去世,那些女子或兒女有權利繼承男方的相關財產嗎, : 還是都以戶口為準? : 請指教,謝謝!! 這應該屬於民法親屬編的範圍 1. 養父與養子女之間視為親生子女是一定的 除非終止收養關係 因此無論有沒有配偶親屬遺囑 都是一樣的 但是收養必須經由法院認可 才可成立自屬當然請見 民1077 1079 2. 非在婚姻關係中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認定 只有子女與生母自然成為婚生子女 父親要令子女成為婚生子女 只有 準正(父母結婚) 認領 撫育 或經由生母或非婚生子女或其法定代理人請求其父認領 有了這些要件 才可以認為生父與子女有婚生子女的關係 因此才可以 溯及於出生時發生效力 而有繼承權 請見民1061 1064 1065 1067 1069 -- 歡迎光臨 http://photo5.pchome.com.tw/books.html?nickname=12101982&s=s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