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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領航家》簡單式最低稅負 可符公平原則 ■ 記者 林杰兒 洪:國內財政赤字照這樣的速度快速累積下去,很可能在幾年內就突破法定舉債上限,從 國外的財政改革經驗來看,有沒有可做為我國借鏡之處? 何:美國在1986年有一個重大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將最高50%的邊際稅率降到28%,同時取 消許多不合宜的租稅減免,進而確立「稅率低、稅基廣」的稅制基礎,長期而言的確可以 減少租稅扭曲、同時維持財政收入。 稅制改革是一個長期過程,除了在長期努力達成這個目標,在短期則可採取過渡性做法, 包括設立一種「簡單式的最低稅負」,使得享受過多租稅優惠及減免的企業及個人,能夠 起碼繳一點稅,以符合公平原則,不過整個制度設計上必須特別小心。 以高新科技的減稅來看,因其對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有相當幫助,因此某種程度之內還是要 保持,不過如果這個科技的發展有階段性任務,那麼也應全面檢討是否還有繼續提供租稅 優惠的必要。我也同意陳董事長對提高營業稅的看法,因為富人也必須繳稅,而透過提高 消費稅,也有鼓勵投資儲蓄的功能,尤其目前我國營業稅只有5%左右,其實還有調整空間 。 劉:觀察今年財政部對總預算書所提的一個報告中可發現,個人所得稅減免項目有43項, 而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免項目有49項,加起來一年被侵蝕的稅基總額將近3,800億元,不是 說要全部減免,但裡面一定有徹底檢討的空間。 洪:談到稅改,除了稅收短中長期的調整外,因應財政失衡這麼嚴重,在政府財政紀律部 分有沒有什麼改革建議? 劉:大概在四、五年前凍省時,中央政府就開始面臨財政困窘的問題,因為由四級政府改 為中央接手,很多在省府照顧下沒有產生的問題也就立即浮現。 早期國內財政是集權化的,地方都是依照中央跟省政府在走,本身沒有什麼自主性,也不 用特別考慮財政收支,反正中央會幫忙負擔。現在歷任主計長以及財政部長都希望能適度 改善這種財政關係,包括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稅法通則與規費法的修正等,就是希望授 予地方可以自主財政收入的空間,遺憾的是,像地方稅法通則修正差不多已有兩年了,至 今沒有一個成功案例,當中政治因素要負相當大的責任,因為沒有地方首長願意加稅,問 題也就更為惡化。 陳:統籌分配款制度很難的一點就是,雖然想給地方大一點的權限,但我們看到加稅的部 分幾乎都是專門「敲詐」政府機關、公營事業等外地人,形同是殺雞取卵的作法。中央把 補助款直接交給地方,理論上是要讓地方自己控制這筆錢做最好的運用,但結果完全卻是 這筆錢到了地方,運用得比中央幫他們決定的還要差,因為地方議會的聲音太多、生態太 複雜,在現行情況下,地方政府錢不夠,也應該拿僅有的錢做重點運用,以爭取投資建設 。 【2005/02/04 經濟日報】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