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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lian (weiting)》之銘言: : 我是美商如新的會員,我幫我親戚購買產品, : 請如新幫我親戚發票上打統編..... : 可是如新說:我是個人名義(就是直銷商)購買, : 所以沒辦法打統編.....除非我親戚他們以公 : 司的名義加入他們會員才可以開.... : 我知道對如新來說應該是沒有逃漏稅,可是覺得這樣有一點不合理... : 就像在外面買東西開發票要統編不會看你是個人還是公司吧!! : 謝謝大家的指教~~ 我猜這個是如新內控比較嚴吧,要求訂貨人必須要是發票的買受人。 雖然一般到外面買東西確實是開發票要不要打統邊隨便顧客, 但是實際上國稅局對於買賣的認定採取﹝實質交易﹞的態度, 從資金流程、貨物實體流程、到發票載立事項,三方面都符合才認定為是真實的交易 換句話說,你向如新買貨,付錢的人是你、拿貨的人也是你, 理所當然要以你為對象開發票,否則如新開立發票的方式就不對了! 也許你會問,這對如新有什麼差,稅法裡面規定【幫助他人逃漏稅】也是違法的一種。 舉個極端的例子好了 如果人人去加油站加油都打'統一企業'的統編,都拿給統一報帳 全台灣的人的加油費都變成統一企業的加油費,統一企業就可以因此少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幫助統一企業逃漏稅的人有誰 1.拿發票給他報帳的人 2.開立發票的銷貨人..加油站 所以囉,公司雖然是法人仍需要自然人代表才能真正有行為 但是這個自然人僅止於代表而已,如果你幫公司買東西, 從一開始的訂貨就必須以公司的名義訂貨這樣才是正確的流程。 【解釋的很囉唆 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