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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naco (加奈子)》之銘言: : 大家好,我目前是研究生,也是「專任」助理, : 有一些關於所得稅的問題想向前賢們請益, : 1.我已滿二十歲,薪資所得也超過免稅額, : 但我還是在學學生,似乎符合扶養二十歲以上子女的規定, : 所以我能像以前一樣列為受父母扶養的子女,跟著家庭合併申報嗎? : 我的年薪約為四十萬,家人則破百,家庭合併申報是否較為不利呢? 看起來是與家裡分開報比較好,當然,建議先經過報稅軟體試算。 : 2.如果我獨立申報的話,我自己的學雜費、學分費, : 是否可列入「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相關書籍是寫受扶養的子女,就讀大專以上學校, : 每年可扣 25,000 元,但不知這種情形發生在「本人」是否也可以扣除? 本人不適用。 : 3.我自己的保險費都是家母幫我支付,往年也都列入她的「列舉扣除額」之中, : 如果我要獨立申報,應該會選用「標準扣除額」, : 那這筆都由她支付的保費,是否就不能再扣 24,000 了? : 還是因為要保人是家母,雖然我不是她扶養的子女, : 但也能做為她的列舉扣除額呢? 要保人和被保險人要在同一申報戶才可列舉。 : 4.我還有一些額外的收入,但不像稿費這種一年有十八萬的免稅額, : 我可以報在我未滿 18 歲的妹妹名下避稅嗎? 報在你妹妹名下,你的稅減少A,但你父母的稅增加B 感覺上A<B,似乎划不來。 : 很抱歉問了這麼多問題,這些都是我讀過基礎書籍之後還有點疑惑的, : 希望對稅務較為了解的板友能為我解答,非常感謝您。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4.238
canaco:感謝板主的回應 218.166.65.108 03/06
lovechacha:請問哪裡有試算軟體? 61.228.28.77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