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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說的”免稅卡”應該是指”儲蓄免扣證”。 首先,它是提供郵局或金融單位或債券公司,於計算存款或債券孳息 在二十七萬元限額內”免扣繳”登記使用。 法令依據為”儲蓄免扣證實施辦法第一絛”  納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之配偶暨受其扶養之親屬有下列 各款所得者,得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儲蓄投資免扣證」,持交扣繳義務人 於給付時登記,免予扣繳。 一、除郵政存簿儲金及短期票券以外之金融機構存款之利息。 二、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之利息。 三、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 通常,銀行在給付存款人利息收入的時候,依規定必須要扣繳10%, 也就是說,銀行發給你20,000元的利息,但是你拿到手上的現金 只有18,000元,還有2,000元銀行幫你先繳給國庫,因此對於一些 依靠利息收入生活的老人家而言,他全年的收入可能還不到要繳稅 的標準,但是他卻必須等到次一年度結算申報完了,退稅了,才能 拿回這些被扣繳的稅款,實在很不方便,所以他可以拿著儲蓄免扣證 給銀行,告訴銀行你可以不用幫我做扣繳的動作了,這樣他就可以拿 到20,000元整的利息收入。 不過,由於很多人習慣把這東西叫做”免稅卡”,也導致有些人誤 以為這樣一來這些利息收入就不需要併入所得總額裡面辦理結算申 報了,而被國稅局補稅甚至罰款。 最後,如果您需要辦理免扣證的話,可以到國稅局去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8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