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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koko1985 (ko)》之銘言: : 我去年的時候 摔斷了腳 因為還是學生 有參加學生保險 : 所以學校護士說 兩年內 我都可以拿醫藥費收據去跟保險公司退錢 : (她說是收據證明我花了多少醫藥費 保險公司就會全額給我) 這個就是申請保險給付或稱之保險理賠. 除非極小額,不然不一定能夠全額理賠,有時需視保單內容而定, 一般若將醫療單據拿去申請理賠,會比拿來做為所得扣除划算. 有時遇到不足額理賠時,還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開出證明, 把未理賠的數額拿來所得稅列扣之用. 例:醫療單據5000元, 若全額理賠,就算省了5000元 (因有皮肉之苦,故此不算賺錢) 若拿去報稅列扣,可能可以少繳稅額約 5000X 6%~40% (300元~2000元之間) 假定5000元未全額理賠,只賠了3100元,請保險公司開出不足額理賠的證明1900元, 即把此1900元的未理賠金額用在所得稅的醫藥扣除. : 因為兩年內都可以 所以我還沒有去跟保險公司申請 : 但是要報稅了 因為醫藥收據好像可以抵稅(????) : 所以我爸就把我的收據 拿去報稅了 結果他說 國稅局拿去就不會再還我了 : 可是我還沒辦保險><" : 所以我想請問 可以要回來嗎?要向誰申請呢?? 是的,收據不會還你們了. : 還有 如果我已經報稅了 還可以拿去申請保險嗎? 這2者可以同時嗎?? 建議~先申請保險給付,再申報所得列扣. 不過現在既已申報完畢了,單據附件也都寄出去了吧!? 來不及了. (除非確實肯定該收據金額很高,且一定會理賠...再想法子去抽件回來)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