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koko1985 (ko)》之銘言:
: 我去年的時候 摔斷了腳 因為還是學生 有參加學生保險
: 所以學校護士說 兩年內 我都可以拿醫藥費收據去跟保險公司退錢
: (她說是收據證明我花了多少醫藥費 保險公司就會全額給我)
這個就是申請保險給付或稱之保險理賠.
除非極小額,不然不一定能夠全額理賠,有時需視保單內容而定,
一般若將醫療單據拿去申請理賠,會比拿來做為所得扣除划算.
有時遇到不足額理賠時,還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開出證明,
把未理賠的數額拿來所得稅列扣之用.
例:醫療單據5000元,
若全額理賠,就算省了5000元 (因有皮肉之苦,故此不算賺錢)
若拿去報稅列扣,可能可以少繳稅額約 5000X 6%~40% (300元~2000元之間)
假定5000元未全額理賠,只賠了3100元,請保險公司開出不足額理賠的證明1900元,
即把此1900元的未理賠金額用在所得稅的醫藥扣除.
: 因為兩年內都可以 所以我還沒有去跟保險公司申請
: 但是要報稅了 因為醫藥收據好像可以抵稅(????)
: 所以我爸就把我的收據 拿去報稅了 結果他說 國稅局拿去就不會再還我了
: 可是我還沒辦保險><"
: 所以我想請問 可以要回來嗎?要向誰申請呢??
是的,收據不會還你們了.
: 還有 如果我已經報稅了 還可以拿去申請保險嗎? 這2者可以同時嗎??
建議~先申請保險給付,再申報所得列扣.
不過現在既已申報完畢了,單據附件也都寄出去了吧!? 來不及了.
(除非確實肯定該收據金額很高,且一定會理賠...再想法子去抽件回來)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