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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報稅 避開四大錯誤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分析國人在引用網路所得資料時,容易發生四大錯誤,提醒民眾應避免 ,才不會被補稅。 所得稅申報期間,利用網路報稅的民眾,可以上網查調所得資料。不過,財政 部提醒民眾,不要過於倚賴網路所得資料,還是要自行保留一年的所得資料, 才不會因為網路所得資料與實際所得發生差異,造成自己面臨短漏稅的後果。 根據財政部提出各國稅局針對納稅義務人查詢所得資料,事後經與稽徵機關在 申報後交查核定歸戶的所得,產生錯誤最多的四大類是: 一、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逾期申報各類憑單,導致財稅資料中心無法在3月底前 完成建檔作業,出現網路所得資料無法將全部納入查詢範圍。 二、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在法定申報期限過後,發現憑單內容有誤,始辦理更 正或註銷所得資料者,亦會影響納稅義務人查詢所得資料的正確性。 例如,申報單位雖如期申報扣(免)繳憑單,但因未填報所得人身分證統一編 號或申報錯誤、重複及所得欄空白、所得年度不正確等情形,遭稽徵機關退查 更正的案件,也都無法經由網路所得資料庫提供查詢所得資料。 三、其他非扣繳所得資料,包括抵押利息、租賃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等,由稽 徵機關自行蒐集部分,網路所得資料庫並不提供。 四、課稅年度結婚、離婚或申請分戶提供者,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 得資料,目前均採分開提供。 納稅上網下載所得資料,如果未經核對就直接申報,很容易造成漏報所得情形。 財政部強調,結算申報期間提供納稅人查詢的所得資料,只能做為申報綜合所 得稅參考。查詢所得資料的範圍,也僅以扣繳義務人或營利事業依所得稅規定 如期申報的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 產各類所得憑單、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等所得資料為限。財政 部說,除了上網查詢的所得資料外,納稅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仍要依法申報; 未依規定報稅致短漏稅者,仍要按所得稅法其相關規定處罰。 【2005/08/04 經濟日報】 -- 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