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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遺失找回來…稅兩倍 不知車牌被註銷 記者蔡政欣/基隆報導 有車階級要留意車牌有無因故被註銷,若被註銷還開車上路或停在路邊,一旦 被查獲至少會被處罰兩倍的牌照稅,不但受氣又瘦了荷包。 基隆市的龍姓、郭姓市民昨天都為了被罰兩倍牌照稅向市長許財利陳情。龍姓 市民說他的汽車遺失未報案,後來車子在崇法國宅附近找著,但不知車牌已被 註銷,稅捐處通知他要罰4萬5000元,他生活困苦根本繳不出錢來。 住在仁二街的郭姓市民則說,他沒有駕照,朋友把一輛車齡10年的裕隆汽車送 他,汽車就擺在他家附近的巷子。後來汽車逾期未驗車,車牌被註銷,沒多久 就收到稅捐處通知,連今年的牌照稅及其他罰款一共要6萬多元,讓人吃不消。 基隆稅捐處消費稅課課長林金鶯說,這項處罰是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 報停、繳銷或註銷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 以應納稅額兩倍之罰鍰。」以前監理單位註銷牌照都以一般掛號信通知車主, 一來沒有回執,二來車主可能不住在戶籍地。現在已改為雙掛號,並改寄通訊 地址,車主就很難再說不知情了。 【2005-08-04/聯合報/C2版/基隆要聞】 -- 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85.29
groat:逾檢逕註 未驗車超過6個月就可以直接逕行註銷了 218.184.88.96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