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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不公 亂源在哪? ■ 記者 陳美珍 現行稅制准許海外所得與證券交易所得免稅的兩大漏洞,長期以來,提供衍生 性金融商品極大的操作空間。過去業者嚐夠衍生性金融商品低稅負的甜頭,卻 可能因為商品間課稅優勢不對等的問題,必須承擔打破「免稅金牌」的痛苦後果。 結構型商品四大發行機構中,證券商的發行規模,相較銀行、保險與投信業, 無疑是小蝦米對上大鯨魚。然而,這條可憐的小蝦米無法變身為大鯨魚,肇因 於稅負待遇遠不如大鯨魚。但是這樣的現實,卻也讓金管會重新思考金融商品 的課稅原則,未必都是免稅就好。 金融業務自財政部分家由金管會掌管後,金管會的金融政策在委員制的運作下 ,由九位委員以合議制方式形成決策。過去,為扶植金融產業,金融商品的稅 負都是從「能輕就不重」、「能免就不課」的原則進行。 如今,政策上偏袒金融商品的思維現在已經產生質變。為使我國的區域金融中 心政策能夠落實,台灣也能成為國際資金市場,金管會已認知,若長期坐視金 融商品利用稅法漏洞享有免稅,只會讓資金因此留在國外,不利政策的推展。 以結構型商品為例,投資人選擇向證券商購買要課稅,改向銀行、保險與投信 業者購買,卻可以免稅,證券業者為了生計自然會有不平之鳴;但相對銀行、 保險與投信業者,在爭取市場的競爭壓力下,誰又願意甘願放棄到手的便宜。 業者之間本身立場因為稅負產生歧見,主管機關選擇向誰傾斜?正好可以看出 未來金融商品的課稅新趨勢。 以昨天的會議看來,財政部與金管會初步達成共識,要對結構型商品採取一致 化課稅原則,朝向「擴大稅基、稅率從低」的方式處理,意味衍生性金融商品 現有的節稅優勢,未來將會面臨考驗。 簡單來說,結構型商品因發行端扯出課稅待遇不同的問題,必須面對免稅優惠 打折的代價,延伸來看,五花八門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本身,也未必個個都有一 致的課稅規定。除了金管會需要思考金融市場的衡平性,財政部也有責任檢討 造成金融商品課稅不公的稅制亂源。唯有雙管齊下,才能徹底終結諸如結構型 商品所引發的種種矛盾。 【2005/08/11 經濟日報】 -- 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