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動產拍賣抵債 須課稅
■ 稅務問答
高雄縣某公司負責人李君詢問:
該公司因經營不善,無力償還銀行借款,致設定抵押之不動產遭法院執行拍賣
抵償債務,實際並未得到拍賣價款,是否免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旗山稽徵所答覆:
營業人所有建物經法院執行拍賣,係銷售貨物行為,屬營業稅課徵範圍,拍賣
價款經法院依法執行分配後,雖不足清償應優先受償之抵押權擔保債權,致應
納營業稅未能獲分配,依規定應由國稅局逕行發單補徵,營業人不得主張免徵
營業稅。
【2005/08/26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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