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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will (羅丹與瑪歌)》之銘言: : 最近想要捐一點錢給慈善團體 : 金額大概是五萬元左右 : 這筆捐款可以全額抵免所得稅嗎? : 我大概要繳多少錢的稅才可以抵到5萬元呢? : 一次捐會好 還是分一萬捐多次會好一點呢? : 單純以報稅的觀點來看 : 謝謝各位板友 我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個人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 其扣除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以及對政府的 捐獻,則不受金額限制。 此捐贈的扣除又以列舉扣除方式適用之,若以標準扣除額則無法列扣. 上條所指之20%為限,例:所得總額為五十萬,若捐給慈善團體十二萬元,由於其捐贈可 做為列舉的限額為十萬元,則只能列扣十萬,多捐的兩萬無法列扣. 另板文中的新聞稅務問答有提到如下: 納稅人如果捐贈款項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如果金額達數萬元以上 時,應該採用捐贈人的支票或以捐贈人帳戶轉帳方式支付,才能證明捐款人及捐款金 額與捐贈收據上記載相吻合,以確保所捐贈內容屬實,不致發生列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捐贈扣除額時,國稅局以無捐贈資金流程,認定為無捐贈的事實,被剔除所列舉申報 的捐贈扣除額,而補繳稅款。 -- 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