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分離課稅
時間Wed Oct 5 11:29:28 2005
※ 引述《VcdDvd (無)》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分離課稅是什麼意思呢?
: 還有該如使用分離課稅來節稅?
分離課稅不是就源扣繳。
分離課稅有短期票券之利息所得(20%),政府辦之中獎獎金(20%){例:樂透,統一發票獎勵}
金融資產券化之利息所得(6%),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短期票券之利息所得,由扣繳義務人按規定稅率扣繳稅款後,
不需再列入個人綜合所得或營利事業所得,即為分離課稅方式。
目前財政部規定,購買短期票券利息所得分離課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併報繳之配偶暨受其扶養親屬於金融機
構之存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之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
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不超過二十七萬元者,得全數扣除,
超過二十七萬元者,以扣除二十七萬元為限。但依郵政儲金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
金利息及本法規定分離課稅之短期票券利息不包括在內。
因此利用短期票券的分離課稅:短期票券的利息所得採20%分離課稅,不併入綜
合所得計算。 在進行投資時,如利息及股利已超過二十七萬元的免稅限額,且綜
合所得稅率在20% 以上,可考慮購買短期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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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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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89.5
→ ivysky:可能有遺漏,煩請板友補充... 10/05 11:29
推 VcdDvd:感謝解說,我有比較清楚了 10/05 11:52
推 trustme:分離課稅的繳納方式不就是就源扣繳嗎? 10/05 12:39
推 smartlai:但扣繳不是一種完稅方法。 10/05 17:40
推 trustme:喔? 給付外國營利事業服務報酬的就源扣繳不是完稅方法嗎? 10/05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