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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LAC (去你的良性外部性)》之銘言: : 沒看到詳情及獎勵方式阿.... : 之前不是到10/31??? : 改成11/30了嗎? http://www.ntx.gov.tw/frontend/TaxMessage_ExerciseDetail.asp?Id=2749 稅務活動內容 主題 認識租稅徵文比賽 地點 桃園市復興路186號13f 時間 2005/11/30 下午 05:00:00 主辦單位 北區國稅局總局 電話 (03)3396789 傳真 (03)3332873 內容 一、參賽資格: (一)94年度戶籍設於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轄區(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 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等9縣市之公、私立大學 校院在學學生及研究生。 (二)戶籍雖未設於上述9縣市,但就讀於上述9縣市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在學學 生及研究生。 二、收件日期:自94年10月1日起至94年11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三、徵文題目:「實施最低稅負制之我見」 四、參加辦法:採郵寄方式 (一)一律以電腦打字word檔a4紙直式橫書列印1份,電腦打字應採用繁體字big-5碼 (以簡體字寫作者,請在完成後自行轉碼成繁體字),且標點符號須一律使用全形; 投稿時請以12級字標楷體列印全文(以2,000字為限)並附上3.5吋磁片電子檔(恕不 接受手寫稿)。 (二)參加徵文作品須清楚註明本名、學系所別、總字數、戶籍地址、聯絡地址、電 話、手機及e-mail,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認識租稅徵文比賽】之作品」字樣, 掛號郵寄至「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復興路186號13樓 鄭惠玲小姐收。 (三)參賽文章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底。 作品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資深稅務主管進行初審,從2組中分別挑出20篇,再交 由外聘學者專家進行決審。 獎勵辦法:分大學生組及研究生組2組錄取,各組擇優錄取前5名及佳作5名: 第1名1位:獎金新臺幣(下同)2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2名1位:獎金15,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3名1位:獎金12,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4名1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5名1位:獎金8,000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5名:獎金各5000元及獎狀乙紙。 比賽結果之公布:94年12月下旬公布於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網站www.ntx.gov.tw 五、附則: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 冒情事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 (二)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有造成損害第三人權益之情形者, 創作者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凡參加比賽活動,主辦單位一律擁有著作權及相關衍生權利。 (四)主辦單位保有文章是否刊登之最終審核權及文章編修權利。 (五)參賽及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發表時,參賽人及得獎人不得拒絕,不另支稿酬, 且不得異議。 (六)得獎獎金(匯票)及獎狀一律以掛號寄出,請參賽者務必詳填住址,以便郵寄。 (七)得獎獎金依規定辦理扣繳及寄發所得扣(免)繳憑單。 日期 2005/09/28 參加方式 自由入場 -- 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