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ossin0420:太謝謝你了 :D 01/05 10:51
※ 引述《bossin0420 (上帝賞了我兩巴掌)》之銘言:
: 1.在遺產稅中,被繼承人扶養岳母,那岳母有沒有親屬的扣除額?為什麼?
岳母(配偶之母)應該不可列為扣除額....
遺產及贈與稅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A.asp?no=1G0340072&K1=遺產稅&K2=扣除額
第 17 條沒有寫到配偶的父母.
(我只查到這樣,如有錯,請指正)
: 2.贈與不動產時,土地增值稅和契稅,是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那者,代繳之稅費,
: 應併入
: 贈與額中計算,但該項代繳之稅費,仍得至贈與額中扣除,所以實際上,此項代繳
: 之稅費
: 可免徵贈與稅,但如果受贈人無能力支付,那此項代繳之稅費還能不能扣除?為什麼?
: 請好心的大人給我一個詳細點的答案吧~ 解答者 奉上 3000 P 幣(未稅) 笑納 ~
: <(-_-)>
土地為無償移轉者,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契稅也是取得所有權之人為納稅義務人.
但取得之人無納稅能力,贈與人代付,應併入贈與總額.
故受贈人如果沒有繳納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的能力在計算贈與總額時,
需將土地增值稅和契稅加計到贈與總額當中去計算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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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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