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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nnabe (快爆肝了...)》之銘言: : 今年即將面臨第一次繳稅,所以有一些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 : 租賃契約書第十七條: :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 : 乙方(房客)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 關於這個條文的討論有很多,結論好像都傾向在「找到新房子而不續租」下再報扣除額, : 避免跟房東起正面衝突... : 可是我對這條文有以下疑問: : 如果房東完全依照法律將房子設為租賃用途,並誠實拿房租收入繳稅,那不應該會有「增 : 加部分」產生才是。如果房東之前不誠實,後來因為房客報稅導致房東需多繳稅,那這部 : 分增加的稅是房東「依法」必須繳的稅,是不是於法不應該要求所謂的「乙方補貼」呢? 在置底FAQ的第三題有提到這個,不過我稍微再多說一點。 1.這個契約是無法對抗稅法的,稅法規定誰是納稅人,就由誰繳稅, 國稅局不會找房客要錢。 2.房東不能要求房客補貼,但是房東可以漲房租,漲房租法律管不到orz。 3.綜合上述兩點,房客可以的選擇有兩個, 講好不報稅,但是房租算便宜; 或者講好報稅,然後在這前提下談好房租金額。 事先談好比事後鬧得不愉快好的多。 : 假定每個月房租9000元,一年要108000元,如果不能報扣抵額,那除了房租外還要繳稅 : 108000*(6% or 13%)=(6480 or 14040),一年賺沒多少錢感覺像是被剝了兩層皮... 一般房東都是知道房客有申報租金支出才會去申報收入。 當房客沒有報租金支出的時候,房東會誠實報租金收入的情況應該很少見。 所以如果不能報,就不會有還要繳稅的問題。 例子是這樣的: 如果兩個人都申報的話。 你可以少繳稅,少繳的金額 A=10.8萬x你的稅率。 房東多繳稅,多繳的金額 B=10.8萬x房東的稅率。 如果你的稅率比房東高的話,A會大於B, 即使你負擔房東的B稅金,還是有(A-B)的減稅利益 當然,普遍的狀況是房東的所得比較高,稅率比較高。 B大於A。這時候若房東要求你負擔B稅金的話,你就會有(B-A)的損失。 與其這樣,不如選擇不申報,AB兩個金額都不會發生。 也許這時候你希望一切依法辦事,你報你的少繳A,房東報房東的多繳B,互不相干。 然後你就會發現下次訂契約時房租上漲了C金額。 C金額不一定會等於B,要看房子好不好租出去等市場情況而定。 但總之房租會上漲。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