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nabe (快爆肝了...)》之銘言:
: ※ 引述《smartlai (全身而退王)》之銘言:
: : 其實你找到的網頁說的非常清楚了。
: : 1.報稅是法律上義務,不能做違反法律的約定。
: : 2.報稅後稅負增加由誰負擔的爭議:約定房客負擔是否合法,房客能否不遵守這個約定?
: : 國稅局不會去找房客要錢,但是房東納稅之後,可不可以回頭再去找房客要錢?
: : 這其實是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約定事項,
: : 不管是漲租金來轉嫁,或是直接約定這筆稅由房客出,
: : 都是當初在租房子就該事先談好的,以避免雙方有認知上的差距而起爭執。
: 嗯嗯~~那...我們之前簽約時口頭上沒有約定,契約書上也沒有另外列...
: 產生這樣模糊地帶怎麼辦好呢??
: 感謝您一直熱心答覆~~orz...
口頭上沒約定,契約書上也沒加註...
其實也是差不多的,之前就已討論過....
若房東發現因而稅的負擔加重了,極可能在續租時提高租金囉!
(極可能,但也可能有例外)
或者房東不開心被報房租了(通常以後的房客不申報,但已有紀錄,房東若未申報,
就可能被國稅局查核),就不續租給你了.....
當然,若原本房東就是誠實申報認真繳稅的人,
自然不會漲房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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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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