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員工康樂費用 不得申報扣抵
■ 稅務問答
礁溪鄉林小姐來電詢問:我是公司會計人員,公司有給付員工旅行費用、生日禮品
、慰勞品、康樂活動等費用,而支付的進項稅額可否申報扣抵?
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答覆:營業人支(給)付員工康樂活動費用、員工旅行費用
、員工生日禮品、員工因公受傷的慰勞品、員工婚喪喜慶禮品,均屬營業稅法第規
定的酬勞員工個人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2006/02/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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