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贈品認列 記得附證明文件
■ 稅務問答暨快訊
竹北會計林小姐問:如何處理加油站贈品的稅務相關問題?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營利事業在銷貨時附贈物品,列報廣告費時,應於
銷貨發票加蓋贈品贈訖戳記,並編製書有統一發票號碼、金額、贈品名稱、數量
及金額之贈品支出日報表;但加油站業者因其行業性質特殊,只須提供促銷海報
、促銷辦法及促銷相片等證明,每日並依各班次(早、中、晚班)、島別(柴油
島、汽油島)所開立統一發票起訖區間,彙總編製贈送物品名稱、數量、金額,
經贈品發送人簽章支出日報表,即可核實認定。
【2006/02/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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