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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njor ( 思戀笨貓)》之銘言: : 因小弟父母年事已高 所以日前欲對名下財產作一分配 : 想請問板上熱心板友 關於遺產稅土地價值是如何計算? : 依公告地價乘上土地坪數 就是遺產稅中土地財產嗎? : 還是說要加上增值稅或是契稅嗎? : 另父母財產為分別持有 而父親為重度傷殘 : 是否將父親財產贈與母親 使母親財產現值較高 : 對於遺產稅的節省是否較有利? 因條文中有提到繼承人若為傷殘可再減500萬 : 如母親先亡故 扣除額似乎較父親先亡故 能省下較多稅金 : 另有一奇想 如果父母同時亡故 在稅法上配偶的扣除額是否消失? : 問題很多 先謝謝熱心板友的回答 您的題目不是很容易看得懂..... 茲就個人理解回答如下: 1.土地繼承可免徵土地增值稅.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可免徵土地增值稅. 土地因贈與或買賣,須按土地移轉現值或公告土地現值繳納土地增值稅. 2.繼承人若為傷殘的確另有優惠扣除額可再減500萬. 但世事難料,誰先走都很難講. 3.配偶同時亡故,其之間則互無繼承權,其扣除額應無法享有.(不十分確定,請板友指正)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