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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icK910 (妞妞舞)》之銘言: : 先大概說明我目前的情況 : age:25 還在就學中 : 我爸報稅的時候把我列入他的扶養對象 : 所以每年應該可以扣掉每人的標準扣除額加上特別扣除額 : $74000+25000=99000 right? no 應該是扶養親屬的免稅額子女教育特別扣除額~ $74000+25000=99000 標準扣除額是每一申報戶只有一次可以扣,單身為44000,有配偶的為88000(94年起新制) : 但是問題來了 : 我現在想要打工 所以我就算是有收入的個體 : 如此一來我也不算是被扶養的對象了吧 雖有收入,仍可以列為被扶養對象,只要仍就學中(依規定). : 從金錢層面上來看的話 : 如果我一年打工的錢不超過$99000應該划不來吧 : 我這樣的想法對嗎?? 別忘了,還有薪資特別扣除額可用, 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它是不限一戶一人, 同一申報戶內有薪資的每個人都可扣(但限定是薪資所得).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6.157 ※ 編輯: ivysky 來自: 61.230.86.157 (03/02 18:54)
CricK910:感謝你的解答 不過我對最後一段還是不太瞭解可以再解釋一 03/02 21:41
CricK910:下嗎?!感謝^.^ 03/02 21:42
PINyew:超過74000+25000+75000 就不划算 03/03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