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lai (全身而退王)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香港人在台灣公司的大陸廠工作是否要申 …
時間Mon Apr 17 09:46:53 2006
※ 引述《hkkam (小小工程師)》之銘言:
: 比如說..如果我是香港人.來台灣的廣達電子工作,
: 之後公司把我派去廣達大陸廠工作,工資為台灣付出
: 那我要在台灣申報相關所得嗎?
: 請各位大大可以幫忙嗎?
如果你要報台灣的稅的話,
在大陸廠工作的薪水,算是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這筆所得要報稅,但是如果已經納了大陸官方的所得稅,
可以用大陸稅額抵繳台灣的應納稅額。
但抵繳的額度不能超過因加計大陸來源所得所增加的台灣應納稅額。
例如:
這筆金額100萬,在大陸要繳A稅。
台灣還有其他所得20萬,所以在台灣報稅時要報120萬。
在台灣,20萬繳B稅,120萬繳C稅,差額C-B=D
用A與D相比,
若A<D,要繳的稅額就是C-A
若A>D,要繳的稅額就是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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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是大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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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35.2
推 WMS:不過原PO根本不是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適用這種情形耶 04/17 10:48
推 smartlai:XD 04/17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