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nanhsu (Hotel California)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我幫我媽繳他的房貸,這樣我可以扣稅嗎?
時間Sun Apr 30 22:38:25 2006
※ 引述《Godzilla7077 (離開...)》之銘言:
: 我媽媽她前年買的房子 總價510萬 貸款370萬
: 我想問一下 因為目前房子的貸款利息都是我媽媽繳
: 我賺比較多 所以本金都是我在繳
: 可是這樣報稅的話我可以扣稅嗎?
: 要不然又要繳房貸 又要扣稅 實在很傷
: 然後房子的所有權都是我媽媽的
只要房屋所有權人必須跟納稅義務人在同一個申報戶,
借款人也要在同一申報戶裡面,而且申報戶中有人設戶籍的話,
就可以列舉扣除。
可以參考財政部發的兩則解釋令:
一、財政部86/09/18台財稅第860508044號函
摘 要: 配偶名義之自用住宅其由本人借款支付之利息應合併申報始得列舉扣除
內 容: 登記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所有之自用住宅,其由納稅義務人
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仍應以納稅義務人及配偶
為同一申報戶,始准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
第5小目之規定,申報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
底下這一則比較重要
二、財政部86/06/06台財稅第860266008號函
摘 要: 以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繳納之自用住宅借款利息得申報列舉扣除
內 容: 以納稅義務人
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之自用住宅,如符合所得稅法
施行細則第24條之3規定之要件者,其
以受扶養親屬名義繳納之
購屋借款利息支出,得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5小目
規定,申報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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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1.41
推 azer:阿 所有人跟借款人同一個 我又扶養她 這樣才可以阿??? 嚴格.. 04/30 22:49
→ azer:還要同一個戶籍阿... 04/30 22:50
推 WMS:慘了...連國稅局綜所稅的管區都不知道有這條規定 05/01 09:30
※ 編輯: ronanhsu 來自: 219.71.201.41 (05/03 22:27)
※ 編輯: ronanhsu 來自: 219.71.201.41 (05/03 22:45)
※ 編輯: ronanhsu 來自: 219.71.201.41 (05/04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