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nanhsu (Hotel California)》之銘言:
: ※ 引述《dyman (我是小學妹的)》之銘言:
: : 對
: : 可是若剛好在稅率的級距邊緣
: : 就有差了
: : 例如21%變成13%
: : 若只要捐一萬或五千剛好可以降一級
: : 那真的就可能超過你本該繳的稅
: : 我的認知是這樣啦...
: 捐款的錢要大於節省的稅,這是不可能的。
: 因為所得稅是採累進稅率。
: 以最高稅率40%來說,每捐一塊錢最多就是省下0.4元的稅款。
: ※ 編輯: ronanhsu 來自: 219.71.201.41 (05/02 19:49)
捐贈的東西不一定是錢..可以是其他東西..
那麼捐贈物的價值認定與取得成本之間就會有差異..
比如說以前常見的捐地節稅..這個洞現在已經行不通..
有些道路用地只能當路來使用..不能蓋房子或什麼..
所以對地主的利用價值很低..市價也很低..
但是公告現值卻跟附近的差不多..
比如說公告現值100萬..但是你也許花20萬就可以買到..
如果把塊地捐給政府..以前的規定可以列舉扣除100萬..
如果邊際稅率是40%..就可以少繳40萬的稅..
扣掉當初取得成本20萬..等於省了20萬..
除了地皮以外..還有許多五花八門的東西..
比如藝術品、字畫、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等..
重點在於他的實際價值難以認定..
如果是捐贈給自己可以掌握的基金會..或是某些團體..
可以有另外的稅負利用..
當然..有些富豪捐贈也未必是為了節稅.
也有人是要作善事..順便節點稅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55.53
※ 編輯: kuoyu 來自: 61.62.155.53 (05/03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