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工作後回去唸書
時間Mon May 8 16:11:14 2006
※ 引述《segaa (http://segaa.net)》之銘言:
: 版上的先進,想請問一個問題 ...
: 就是之前已經工作三年,也自己報稅了三年 。
: 後來考上在職專班的研究所(非學分班),不過卻因為公司因素
: 就辭掉工作了,目前念到研二了去年還有自己報稅(報前年的收入)
: 不過去年就完全沒收入了,單靠自己的的存款過活
: 問題一:這樣的話今年我的父母還可以申報扶養我嗎 ?
可.
: 問題二:我自己繳的將近十來萬的學費,可以讓我父母拿去當列舉扣除額嗎 ?
依特別扣除額,可扣..
詳:(5)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的子女就讀學歷經教育部認可
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教育學費(須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證明文件)每一申報戶每年
可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
學金者,應以扣除該補助或獎學金的餘額在上述規定限額內列報。但就讀空大、空
中專校及五專前3年者不適用本項扣除額。
: 問題三:去年報稅的時候,竟然發現自己繳的學費不能拿來抵稅
: (只能拿子女的學費來列舉),
: 是我查錯資料,還是法令上就是這樣規定 ?
法令上就是這樣規定.
: thanks ^^
詳:
http://www.tax.nat.gov.tw/irc/qa2.htm
9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說明 第十五大項之第二分項之第五小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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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gaa:感謝阿,這樣今年我父母可以報扶養我+(學費)特別扣除額 :o 05/08 16:13
→ segaa:應該可以幫他們省一點錢, 感謝版上得各位阿 :) 05/08 16:13
推 ivysky:不客氣,結算申報書說明多爬一下,有益節稅哦! 05/08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