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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ssYIH (.......)》之銘言: :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差幾千應是發薪時,預先扣繳的稅額吧!? : : 如果真的有問題,把金額細項PO出來看看.(不方便公佈,私下解決也可) : 謝謝你的熱心回答:) : 關於金額不符的部份 : 之前我在私人機構上班,那一張扣繳憑單上面並沒有幫我們預先扣稅 : 我的存款資料裡面有一到五月的薪資 (六月離職) : 11580*5 再加上另外付的數千元加班費 : 但是那一張上面只有11580*5 因薪資未達扣繳金額,所以不必扣繳。 : 加班費要另外報稅嗎? 還是只要按照扣繳憑單報每月固定薪資就好呢? : (我之後去上班的地方則是班費和固定薪資都有算在扣繳憑單內...) 加班費不超過標準可免納所得稅; 但加班費超過規定標準的話,超過部分要列入薪資所得,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 有關加班費免納所得稅標準為: (一)機關團體員工,依政府規定標準。 (二)公私營事業員工,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 小時。 (三)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的加班費,金額如果符合前面規定標準範圍以內 ,加班時數可以不計入「每月平日延長之工作總時數」內計算。 固定加班的加班費,則屬薪資。 : 還有我有一筆奇怪的扣繳憑單 : 單位是"國家衛生研究院", 金額是500元 : 雖然是小錢 : 但是我真的不太記得我什麼時候有拿到過"國家衛生研究院"給我的500塊錢耶... : 因為我沒有在做什麼研究,也沒有去過國家衛生研究院..... : 像這樣不明來歷的扣繳憑單該去哪裡查來源呢? 向國家衛生研究院先查問看看, 他們屬人民團體(基金會)http://www.nhri.org.tw/index/home.htm 該扣繳憑單的所得類別代號是什麼? : 再次感謝你解決我的疑惑 :) 不客氣。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www.wretch.cc/album/ivysk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