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uecrest:恩...還是乖乖申報最沒事~~ 05/18 21:07
※ 引述《bluecrest (黎明前的黑暗)》之銘言:
: ※ 引述《bluecrest (黎明前的黑暗)》之銘言:
: :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 : 第 3 條
: : 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應處罰鍰案件,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申報
: : 或短漏報所得額,經調查核定有依規定應課稅之所得額在新臺幣二十五萬
: : 元以下或其所漏稅額在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且無下列情事者,免予處
: : 罰:
: : 一 夫妻所得分開申報逃漏所得稅者。
: : 二 虛報免稅額或扣除額者。
: : 三 以他人名義分散所得者。
: : 如果照上面法條寫的
: 另外再請教大家法條的另一項
: "依規定應課稅之所得額在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以下"
: 如果我去年的所得只有薪資21萬多
: 若沒申報被查到
: 是不是也符合這條不罰的規定呢?
是符合不罰的規定。
不過,"不罰"是指不罰所漏稅額的1-3倍。
該繳的稅還是會被追,該加計的利息還是會加計。
不罰不是一般人誤認為很優惠的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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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是大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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