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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的稅好像跟所得的稅不用混在一起算ㄅ... 真好 竟然還可以中獎 所以應該是 sum = 3400+333437+6000+16110-19300 剩下的再 *6% - 已經繳過的稅(1089) 懶的按計算機 印象中是這樣 不對請指正 ※ 引述《hippi ()》之銘言: : 第一次繳稅,不曉得這樣計算對不對,所以說請各位大大幫忙看一下 : 至國稅局所查詢到的所得資料如下 : 薪資 共有四筆 分別是 : 給付總額 扣繳稅額 : 一、 3400 0 : 二、 333,437 1089 : 三、 6000 0 : 四、 16,110 0 : 中獎 37,117 5,568 : 中獎 1,160 0 : 自己申報,採用標準扣除額,沒有扶養其他親屬之類的~ : 請問這樣要繳的?是 : 3400+333437+6000+16110+37117+1160=397224 : 減掉193000=204224 : 乘6%=12253.44 : 再減掉扣繳稅額嗎? : -1089-5568=5596.44 : 這樣對嗎?請各位幫我看一下,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37.10
smartlai:中獎要算進去,除非是政府舉辦才不用。 05/22 18:16
WMS:光看扣繳了15%就知道一定不是政府舉辦的中獎.所以要計入所得 05/22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