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usashi:謝謝你的答覆 05/24 00:33
※ 引述《busashi (壞男人)》之銘言:
: 已經瀏覽過前面許多關於扶養的文章。
: 但腦中還是有一點不清楚,希望高手們可以指點迷津。
: 1.父母未滿60歲且收入?
: 不知父母親均未滿60歲,且父母總收入在236000以下能報扶養嗎?
: 亦或是要父母分開,在118000以下才能報扶養呢?
要扶養的那一位在118000以下即可。
: 2.假設父母親均未滿60歲
: 父親無收入,但母親前一年收入達119000,則:
: 1)可以同時報扶養父母親嗎?
可以。
不過由於超過了118000,請試算看看扶養母親是否真的有利。
: 2)倘若不能扶養母親,可以只扶養父親嗎?
可以。
總之,扶養父母的規定實務上相當寬鬆,不太會被踢除。
: 3.報稅的基準
: 1)可以以家庭為單位嗎?【假設我跟父母親都達到繳稅資格】
: 2)假設能以家庭為單位,是否能以父母親為主來報呢?【因為有88000的扣除額】
我國稅法本來就以一戶的總和所得來報稅。
不過,這裡所指的一戶,並不是同一個戶籍,
而是指被同一個納稅義務人所扶養親屬們組成的申報戶。
所以納稅義務人,還是要以個人的名義,而不是一個家庭。
想必閣下已經滿20歲在工作了,不能成為被父母扶養的對象,
當然不能以父母為主來合併申報。
: 小弟個人一直在這幾個問題打轉,
: 希望能為小弟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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