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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dan (慾望城市)》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一位"死"都不要誠實納稅的義務人 : 偏偏政府也有一群"死"都要你補稅的公務人員 : 問題來了 : 小弟90~91年的應補繳稅金連同未繳的機車第三責任險,共約5萬元左右 : (其中要扣掉機車的第三責認險罰金1萬,剩下的才是"官方"的應補繳金額) : 經過小弟以分期的方式已繳清了 : 93年的應補繳金額為8仟元左右(官方說法) : 目前正在分期繳納中 : 鮮的是又接到通知,92年應補繳稅款約為6萬元左右(官方說法) : 小弟這幾年的收入尚稱固定,為何在稅金方面的起伏這麼大咧? : 可以在收到強制執行後再回到稅捐稽徵處查詢算法嗎? : 請各位專家提供解答及經驗分享,謝謝您! 未繳的稅是什麼?是一種稅還是很多種?(還扯到機車責任險啊…) 補稅單上應該會有明細,可不可以詳述呢? 納稅義務可以往前追五年到七年,所以陸續收到不同年度的補稅是有可能的。 對於要補的金額有問題的話,最快的方法是直接打電話去問承辦單位。 如果問了真的還有意見,要提復查也不是不行啦… 既然標題都換了,小弟就藉這篇稍微提一下各種金額有何不同。 稅:納稅人原本應納的金額。 滯納金:因為不按時納稅而增加的行政罰。 罰鍰:因納稅人行為違反稅法上義務的行政罰,例如應設置帳簿而不設置。 罰金:是刑事罰,這處罰比較少見,等於是有刑事責任了,嚴重還可能被關。 例如:教唆或幫助他人逃稅。 還有其他的。 滯報金:應該主動申報的稅,卻不申報的行政罰,例如五月份不申報所得稅。 怠報金:稅捐機關限期補報後,卻還是不報,可以想成是加強版的滯報金。 利息:除了上述各種金額,通常還會被加計利息。 -- 別死,大家一起努力活下去吧。XD -- ▄▄▄▄▄▄▄▄▄▄▄▄▄▄▄▄ ▄▄▄▄▄▄▄▄▄▄▄▄▄ ▄▄▄▄▄▄▄▄▄▄▄▄▄▄▄▄▄ ▄▄▄▄▄▄▄▄▄▄▄▄▄▄ 你也是大人嗎?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22.73 ※ 編輯: smartlai 來自: 220.136.122.73 (06/14 23:35)
ivysky:別死,大家一起努力活下去吧。XD 06/15 00:18
akakapo:這篇很讚,適合我這學法條的入門者。一起努力活下去吧。XD 06/15 10:58